兰州市安宁区的幸福巷城中村里,住着22岁的外卖员小军。
每天送完单,把电动车门前一停,进屋就开始掏出手机刷交友软件。
他全靠送外卖勉强维持生计,胳膊上纹着半截褪色的鹰,整天吊儿郎当晃晃荡荡,他在网上注册了一堆交友软件,一个月前,他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奶茶店打工的小婷。
短短一个月的“恋爱”后,小军发现小婷手机里还吊着三四个男的,其中一个备注“亲爱的”发的红包比他一个月挣的都多。他还嫌小婷和男顾客笑得太甜,“肯定有鬼”!分手时,小军掏出一本手机记账簿,密密麻麻记着恋爱开支:麻辣烫68元、奶茶22元、发红包52元……林林总总共748元。
他梗着脖子吼:“我要要回自己的钱!这绿茶俵,一分不能少!”
小婷在微信上回怼:“穷鬼,没钱还想白嫖,买个镜子照照自己,铁公鸡,你是来搞笑的吗,748块,垃圾德行,快去死吧”,随即拉黑了他。
被拉黑后的小军心有不甘,开始在各个法律咨询直播间进出。他坚持认为前女友的行为属于“诈骗”,自己的748元必须追回。
第一位律师委婉告知:“恋爱期间的小额开支,一般视为自愿赠与,很难要回。”第二位律师同样表示:“这种情况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第三位更是直言:“七百多块钱,不值得折腾。”小军非但没听进去,反而怒气冲冲地骂了一句“假律师”,退出直播间后还在多个平台辱骂、举报这些律师。
正在小军憋着一肚子火无处发泄时,他刷到了“为民做主法律咨询公司”。客服小强老师热情地称呼他“哥”,并声称类似案件他们处理过几千件。
“不光能给您讨回748元,还能让那女的倒赔3000元精神损失费!”小强老师信誓旦旦地保证。小军乐得咧嘴,立马转了100元咨询费。
小强老师发来语音:“哥,赶紧去派出所报案,就一口咬定是诈骗!态度硬气点,警察(以下简称“帽叔”)肯定立案!”
2026年1月5日,小军按照小强老师的建议,来到金城路某派出所。他一进门就高喊“报案!诈骗!”,随后在值班民警办公室翘腿坐下,叼着烟,唾沫横飞地用脏话辱骂前女友。“那卖X的骗我钱!”越说越激动:“那个×××,老子非把她组死(兰州话:弄死她的意思)”
刚执勤回来的孔警官脸色铁青,吼了声“站起来!”小军还没回神,已被抓住领子揪起来,拖过楼道一把甩进讯问室。孔警官对辅警小周、小陈说:“铐起来,做笔录,按当众辱骂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办!”又叮嘱辅警:“收了他手机技术检查,通知家属,该拘留就拘留!”
“咔嚓”两声,冰凉的金属铐住了手腕和脚踝。小军的嚣张气焰瞬间没了。
半个小时后,两名帽叔板着脸进来,指着他鼻子怒斥:“派出所是你撒野的地方?张口闭口脏话,无法无天了!”
另一位帽叔抡起巴掌就要扇时,这时辅警小周敲门进来,递上一份初步检查报告:“查了他手机,里面有大量辱骂、威胁他人的信息,还有向他人发送淫秽视频、图片的记录。”
这时帽叔强压着火气吼道:“老实交代!还对她干过什么?发过什么?”
询问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此时的小军,早已面如土色,头点得像捣蒜,带着哭腔连声求饶:“叔叔我错了!真错了!饶我这次吧!”要不是被铐在铁椅子上,他恐怕早跪下了。
下午时分,孔警官执勤回来了,经过汇报他知道了此事,孔警官进来神色严肃的说:“第一,你报的诈骗,不成立,恋爱期间开支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是刑事和治安处罚的范围;第二,你在公共场所公然辱骂他人,我们的执法记录仪都录下来了,已经违法;第三,你用手机发送侮辱、淫秽信息,并且威胁恐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等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可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小军顿时瘫软,头磕得如捣蒜:“叔叔我错了!饶我这回!”警官盯着瑟瑟发抖的小军高声怒斥:“念你是初犯,这次对你予以警告、批评教育,再有下次,直接拘留,绝不姑息,签字。”小军写了《悔过书》,才得以离开。
小军从派出所出来,越想越憋屈,试图联系“法律咨询公司”的小强老师理论,却发现已被删除好友。小强老师最后留言道:“傻X,社会的渣滓,真去找帽叔了?等着挨收拾吧!哈哈!”
愤怒的小军将手机摔向地面,不料手机壳蹦起来砸到了刚好路过的“胡子”脸上,“胡子”是刑满释放人员,刚刚因在酒吧打架被讯问,也是刚从派出所出来,“胡子”二话不说,过去一把就把小军后脖子捏住了,像提小鸡一样把他拖到远处角落,骂道:“信不信我今天捏死你?”小军直翻白眼不说话,胡子使劲一捏,小军就如一团烂泥,瘫在了地上,胡子又踢了几脚,然后打车迅速离去。
许久,小军被过路的人叫醒,才发现裤裆湿透,连屎都出来了。不知道是自己失禁还是路过的人撒到他身上的,引得路人围观,在路人异样的目光中,夹着腿,狼狈不堪地挪回出租屋,换下脏裤子,瞥见桌上有半瓶没喝完的二锅头,他抓起来“咕咚咕咚”全灌了下去,随后一头栽倒在硬板床上,不省人事。半夜发烧醒来一看是凌晨2点,熬到天亮去医院,确诊是甲流,打针住院花了1000多,他没有医保,全部自费。
我是兰州郭律师,我在抖音开播了三个月,咨询的人不少。
十有八九都问同一个问题:“郭律师,我这个事,能不能报案?”一百个人里,九十九个都想快点解决,恨不得立刻把对方“送进去”,出口恶气。
有人张口便问,能不能找执法队一次性解决,那意思很有意味,仿佛指望着一抬手就能把对方按死。我还第一次听见执法队这个词,我问什么执法队,是城管的执法队吗?她说不是,反正就是把对方一下子关到监狱的执法队,听之骇然。我问她什么事,她说她去看牙,一颗牙被牙医看坏了。
这种事多了去了,比如有人因为外卖迟到十分钟,报警要求拘留骑手的,有人在网上买了件衣服,尺寸不对,也打110说被诈骗的;还有一个,去宾馆登记房间,99元的特价房没有了,前台给他登记了168元的标间。他当场就报了警,要求出警解决。还有更甚的,外头上厕所没带纸,也能理直气壮打电话让警察送纸来。你说这类人是什么心理?说低端或许刻薄,但那切切实实是一股急于复仇的劲儿,想瞬间把得罪自己的人碾碎。
如今网络很多人,对公权力有种矛盾心态:一边“仇官”,觉得凡事都不公;一边又极度依赖,盼着它万能,能为自己私人的恩怨出手。只要不顺着他们的意,那就是欺压百姓。想说理?往往换来一群水军的围攻和谩骂。
法律不是用来泄愤的刀,派出所也不是解决所有私人恩怨的“万能客栈”。搞清楚哪些事归警察管,哪些事该去法院,是成年人该有的认知。胡闹,最后付出的代价,可能远不止七百四十八块。
我是兰州郭律师,处理过很多关于恋爱期间的开支花费、赠予和借贷的案件,我的作品《恋爱散场,钱如何追回》已经讲的很清楚了,欢迎各位看官去看,大家有任何的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