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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婚恋中的这些事,法律怎么说?

  • 2026-10-25 04:24:40
520|婚恋中的这些事,法律怎么说?

当你打开这条推送的时候,

有没有感觉世界都变成了粉色?

没错!

备受年轻人追捧的

“520”情人节来了!

对于爱情,

我们总是有很多憧憬,

也有很多疑问。

感情的许多事谁都说不清楚,

但有些事,

法律一定“门儿清”。

看完下面这些法律知识,

爱情路上不再迷茫!

壁咚强吻心仪对象,会构成性骚扰吗?

未经他人同意,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强吻别人,可能涉嫌猥亵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猥亵罪的受保护方也包括男性。

到处造谣前男友死了,违法吗?

分手后以任何形式诽谤他人,比如造谣其去世等消息,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涉嫌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时与多名小姐姐交往并花她们的钱,违法吗?

虽然同时与多人保持恋爱关系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但该行为并不违法。但如果以同时交往多个女友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老婆不给老公零花钱,违法吗?

老婆不给老公零花钱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婚后一方不给另一方零花钱,不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

分手后索要“青春损失费”,合法吗?

分手后任何索要“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因分手索赔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既不是侵权之债,也不是合同之债更不是不当得利之债,很难找到一种权利或者权益与之对应。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无法得到支持。如果被人索要这种费用,可以直接拒绝。

气死男朋友,要担责吗?

气死男朋友,需区分情况承担责任。如果“气人者”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的正常说话,不知道对方的身体情况,因为对方个人情绪激动导致死亡,“气人者”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气人者”如果存在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气人者”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气死人,则要为侮辱、诽谤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气人者”明知对方存在某种不能情绪起伏过大的疾病,仍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找茬刺激对方,主观上积极追求气伤气死对方的结果,则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也要负刑事责任。

签订“永不分手”的恋爱协议,法律承认吗?

“永不分手”的恋爱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每个公民都享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人身自由权,一切违背法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而恋爱中“永不分手”这种对人身权利自由的限制内容,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网恋时将自己的照片P成吴彦祖,违法吗?

网恋时将自己照片P成吴彦祖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涉嫌侵害被使用人的肖像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的照片恋爱,骗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女朋友和母亲同时落水,先救谁?

如果女朋友和母亲同时落水,应先救母亲,否则可能涉嫌犯罪。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和扶助义务,父母处于危险境地的时候,如果因子女先救女友而造成母亲死亡,子女则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对于女朋友,只有道义上而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如果先救母亲而致女友死亡的,不构成犯罪。

结婚证委托别人代领,可以吗?

委托他人代领的结婚证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是一种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法律行为,是不能代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该规定属强制性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取得的结婚证,代领行为无效,其婚姻关系并不被法律承认。

尊重爱情,

也要记得遵守法律哦!

在朋友圈充满

转账截图、礼物照片的日子里,

转发这条推送到朋友圈,

是不是一下子就显得好特别?

别犹豫,

转发一下,

没准儿爱情就来了。

祝愿每一位小伙伴

幸福永远!

感谢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徐莹律师对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文字:李一鸣

设计:岳   铼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席锋宇 刘丹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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