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是一个甜蜜且心甘情愿付出的过程,也是两个人走向婚姻的一个美好阶段,然而,从法律角度分析,恋爱又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也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不同关系而被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
在此,法官提醒:
其一,恋爱期间的财产往来应保持理性,大额资金出借时,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可追溯方式支付,并留存借条、聊天记录等书面凭证,明确款项性质与返还约定,避免日后举证困难;其二,对于具有特殊意义的财物(如情人节红包、定情礼物等),通常视为赠与,分手后主张返还难以获得法律支持,双方应秉持诚信原则,尊重恋爱期间的合理财产处置;其三,纠纷发生后,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避免情绪化对抗加剧冲突,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村、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等第三方介入调解,或通过诉讼途径理性维权。
在此提醒各位情侣,金钱不是唯一表达爱意的方式,为避免分手后陷入经济纠纷的泥潭,愿大家在亲密关系中始终保持一份理智,不因一时情深冲昏头脑,更不做无节制的财物索取,让爱情始于真心,归于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