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男生涉嫌强奸强制侮辱大一女友:亲密关系里的边界失守与法律红线
2026年1月下旬,一则发生在南宁的高校情侣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2岁的大三男生牛牛因涉嫌强奸罪、强制侮辱罪被移送起诉,而被害人是18岁的大一女生莉莉——两人曾是相恋7个月的情侣。从短视频平台的心动私信到出租屋内的不堪凌辱,从亲密无间到对簿公堂,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亲密关系中模糊的边界意识,更触碰了法律与伦理的双重底线,引发人们对青少年性认知、情感关系相处及司法认定的多重思考。
案件的缘起带着当代年轻人恋爱的典型印记。2024年8月,身高一米六、身材娇小的大一女生莉莉,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了身高一米八五、外形出众的大三男生牛牛,主动私信留言后,两人迅速添加微信好友。仅一周的热聊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并见面,随即发生了亲密关系。热恋期的相处看似融洽,莉莉回忆彼此能正常沟通、地位平等,牛牛也坦言“没什么矛盾”,莉莉更是对牛牛产生了强烈的情感依赖,这段始于外貌吸引的感情,在最初阶段充满了青春情侣的甜蜜。
转折发生在2025年3月16日,平静的恋爱关系因一次普通的网聊彻底破裂。当日在牛牛校外租住的出租屋内,牛牛发现莉莉与其他男生网聊后勃然大怒,一场以“惩罚”为名的凌辱就此开始。莉莉表示,牛牛逼迫她吞下痰液、排泄物,还对她扇耳光,而她为了挽回恋情,选择了忍辱照做。此后数日,凌辱行为愈演愈烈:3月19日,莉莉被牛牛用烟头烫伤手臂和后背;3月23日晚,同样的侮辱行为再次上演,烟头烫伤蔓延至大腿内侧、胸部等隐私部位;3月24日凌晨,在牛牛的要求下,莉莉的手臂被纹上“牛牛’S”的小狗图案,象征着她是“牛牛的所有物”。
2025年3月25日,这场病态的关系迎来了终点。凌晨时分,牛牛再次逼迫莉莉吞食秽物,随后两人入睡。当日下午,醒来后的两人发生了关系,莉莉离开出租屋后不久便选择报警,牛牛随即被警方带走。2025年4月,牛牛被南宁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025年12月,检察院以强奸罪、强制侮辱罪对牛牛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司法审理阶段。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双方的极端行为究竟是情侣间自愿的“特殊玩法”,还是违背意志的犯罪行为?牛牛始终拒绝认罪认罚,他坚称所有行为都是双方自愿的“SM游戏”,是从网站上学来的寻求性刺激的方式,扇耳光、烫烟头都是彼此约定的互动,甚至声称“她喊停就停”,25日的性关系也完全出于自愿。牛牛将莉莉的报警行为解读为“因爱生恨的报复”,理由是他曾告知莉莉自己带其他女生来过出租屋,刺激到了莉莉。
莉莉则对这一说法予以坚决否认。她表示,2025年3月16日之前,两人的性行为虽属自愿且正常,但之后的一系列侮辱行为都是被迫的,目的只是为了挽回濒临破裂的恋情。对于视频中自己“笑嘻嘻”的表情,莉莉解释为无奈的配合,而非自愿接受。真正让她下定决心报警的,是牛牛明确告知已认识新女生并一同逛街,让她意识到自己的付出只是被当作发泄欲望的工具,“我在他心里的地位很卑微,甚至我觉得他没有把我当人看”,彻底的失望促使她寻求法律保护。
牛牛母亲的态度也成为案件的一个侧面注脚。她查看监控后发现,两人进出电梯时有说有笑,牛牛还搂着莉莉,据此认为不存在强奸、侮辱行为,“如果真被强奸,她应该匆匆忙忙离开才是”。为减轻儿子的罪责,牛牛家人委托律师向莉莉支付了七万元赔偿金,莉莉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牛牛从轻处罚或免予追究,但这并不影响检察院的公诉程序,仅可能在量刑时作为参考。
从法律层面分析,这起案件的定性涉及强奸罪与强制侮辱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强制侮辱罪则是“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侮辱妇女”,两者的关键都在于“强制”与“违背意志”。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查明,牛牛以分手相要挟,通过逼迫吞食秽物、扇耳光、烟头烫伤等暴力手段,迫使莉莉发生性关系,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而逼迫吞食秽物、烫伤隐私部位等行为,带有明显的人格侮辱属性,超出了正常亲密关系的范畴,因此检察院额外追加了强制侮辱罪指控。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刑事案件的相关解释,牛牛的行为还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解释中明确,强奸妇女具有“严重摧残、凌辱行为”的,属于情节恶劣情形,可依法从重处罚。牛牛多次用烟头烫伤莉莉隐私部位、逼迫吞食秽物,其行为的残忍性和侮辱性显著,即便存在情侣关系,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亲密关系不等于无限授权,任何性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双方明确同意的基础上,一旦出现暴力胁迫,关系身份便不再影响犯罪的成立。
这起案件更折射出当代青少年在亲密关系中普遍存在的“性同意”意识缺失问题。所谓性同意,核心是“自愿、明确、清醒地表达同意”,而非“不拒绝即同意”,且同意具有实时性,可随时撤回。莉莉为挽回感情而被动承受侮辱,本质上是陷入了“胁迫≠同意”的认知误区;牛牛则将对方的妥协视为自愿,混淆了“配合”与“同意”的界限,甚至认为情侣间的“玩法”无需恪守法律底线。这种认知偏差在青少年群体中并不罕见,很多人误以为情侣关系中就无需明确边界,却不知模糊的边界正是伤害的温床。
SM行为的法律风险在本案中也暴露无遗。成年人基于完全自愿的轻微SM行为虽未必违法,但一旦涉及暴力伤害、人格侮辱,或事后一方反口指控,就极易转化为刑事犯罪。本案中,牛牛声称的“自愿玩法”,在客观伤害痕迹和被害人指控面前难以成立,且逼迫吞食秽物等行为本身已超出合理边界,即便双方事前有约定,也因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司法实践中,此类私密场景下的案件往往存在证据困境,被害人的陈述结合身体伤害痕迹、胁迫手段等间接证据,通常会成为司法机关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而被告人要举证“自愿”则难度极大。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场所,在此次事件中也需反思教育责任的缺失。两名涉案学生分别来自不同高校,大一新生莉莉的情感依附心理、大三学生牛牛的控制欲与暴力倾向,都反映出青少年在情感认知、人格塑造方面的不足。当前部分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多停留在表面,缺乏针对亲密关系边界、性健康认知、情绪管理等实际问题的深度引导,导致学生在面临情感纠纷时,既不知如何保护自己,也不懂如何约束自身行为,最终从情感危机演变为刑事犯罪。
案件带来的警示意义远超案件本身。对青少年而言,首先要树立清晰的边界意识,明白身体的主导权永远属于自己,无论是“我愿意”还是“我不想”,都应被尊重,沉默和妥协不等于同意,面对胁迫要勇敢说“不”并及时求助。其次要强化法治观念,认识到任何超越法律底线的亲密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情侣关系不是免责金牌,暴力与侮辱从来不是爱情的表达方式。最后要建立健康的情感观,爱情的基础是平等与尊重,而非控制与依附,过度付出换不来真心,卑微的妥协只会招致伤害。
对社会而言,这起案件提醒我们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与法治教育,打破“谈性色变”的传统观念,将性同意、边界意识、情感责任纳入教育体系,从源头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同时,司法机关应通过此类案件的公正审理,明确亲密关系中暴力行为的法律边界,传递“任何形式的暴力都将受到制裁”的信号,既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警示潜在的违法者。
目前,这起案件尚未作出一审判决,牛牛最终将面临何种刑罚,有待法院结合全案证据作出公正裁决。但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已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害,也给所有青少年敲响了警钟。亲密关系的本质是彼此滋养与尊重,而非相互消耗与伤害,守住法律底线,明晰情感边界,才能让青春恋情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避免从“相爱”走向“相杀”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