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父亲那一辈,逛街就是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前面横梁坐的我,后边座位妈妈坐,骑上五六公里到街上,花一毛钱存个自行车,拿着蛇皮袋子去街市。
到了我们这一代,有了电影院,有了更繁华的集市,大商场,但我好像除了在里面吃个饭,看个电影,其他的也没有太大的兴趣。
我独爱篮球。这份热爱无关打的好不好,只沉醉于那份纯粹的热血——有输赢的较量,有肢体的碰撞,更有不服输的韧劲。我能从早上打到日头当空,从午后战至晚上,全程不知疲倦。只要中午能吃上一顿饱饭,手边有一瓶解渴的水,再配上一群志趣相投的球友,便足以让我在球场上尽情挥洒汗水。
恋爱之后,我才猛然发现,自己着实与逛街格格不入。首当其冲的便是“等待”这一关。对象总会提前约好时间,可接下来便是漫长的化妆打扮环节。偶尔准时赴约已是意外之喜,大多数时候,迟到都是家常便饭。但身为伴侣,即便心里急得打转,也只能压下性子,半点脾气都不能有。
并非男人从不逛街,只是我们的逛街模式向来目标明确,绝不拖泥带水。若是看中了心仪许久的篮球鞋,只要价格不离谱,果断入手。若是遇上库里、欧文或是詹姆斯的同款球衣,尺码合身便直接下单,从不犹豫。面对琳琅满目的新品,但若是时机未到,或是对产品不够了解,绝不会过分贪恋,转身便能离开。
女性逛街则截然不同。她们仿佛带着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走到哪看到哪,总觉得下一个摊位、下一家店铺里,就有最适合自己的东西。问她具体想买什么,答案永远是“看看而已,还不确定买哪个”。若是忍不住多问两句,便会迎来灵魂拷问:“你是不是对我不耐烦了?是不是不想陪我逛街?”其实面对第二个问题,我心里早已默默点头,嘴上却只能连忙否认。
更让人费解的是,在篮球场上整日都精力充沛的我,到了逛街时却毫无还手之力。买个衣服,没走两家店便要坐会,那份在球场上用不完的体力,仿佛被逛街这件事瞬间抽干,这简直是人类未解之谜。
我总觉得,男人的血液里,天生流淌着“狩猎”的基因。远古时代,我们追逐猎物、奋力奔跑、挽弓射箭、与猛兽对抗。步入文明社会,狩猎的需求早已消失,但那份刻在骨子里的野性从未褪去。而篮球,便是这份野性的救赎。
篮球场上,奔跑是追逐,抢夺是捕猎,投篮是射箭,每一次攻防对抗都是对本能的释放,每一场胜负角逐都是对热爱的回应。我们男人,仿佛天生为这样的“战斗”而生。
尽管打心底里不喜欢逛街,但面对对象的邀请,我还是会装作兴致勃勃的样子。哪怕她化妆迟到许久,我也要表现得面如平湖,待见到她时,更要立刻流露出满心的惊喜与喜悦,将那份不情愿悄悄藏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