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你,在刷手机时,你有没有翻过那些曾经的转账记录?
致那些年,我们转过的“爱的代价”
夜深人静,一个人躺在床上,“不小心”翻到和前男/女友的聊天记录。往上滑,看到那些转账的红包记录,心里忧愁起来。
“拿着,给自己买点好吃的”——这句话当时那么甜,那么温柔。可如今分手后的一句:“那个钱,你是不是该还我了?”又有多扎心多残忍。
小编近日接到不少咨询,其中A仅仅谈了三个月恋爱,零零碎碎给对方转了快二十万。分手后他想把钱要回来,对方冷笑一声:“那不是你自愿给我的吗?我又没逼你。”他当时就懵了,找小编问道:“我是不是只能认栽了?”
这种事儿太常见了,最近几年的恋爱期间转账纠纷中,从“520”到“1314”的节日、纪念日转账,从“宝贝帮我垫一下”到“这钱算我借的”……当感情的滤镜破碎后,留下来的往往就是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
今天咱们就聊聊这个事儿不仅教你如何避免被骗,更告诉你当感情不在,如何体面地挽回损失
恋爱中的三笔账,涉及三种命运
——你的转账属于哪一种?
一
有些钱,转出去就真回不来了
为了在表达爱意的“520”和“1314”实际上却是法律眼中的“糖衣炮弹”
先问个问题:你发过520红包吗?收过1314吗?
如果有,那这笔钱,基本上就是“打水漂”了。
因为在法律中这种属于“一般赠与”。简单说就是:你送出去的东西,就是人家的了,不能反悔要回来。
那要怎么判断是不是“一般赠与”?主要看两点:金额和日子。
如果你在2月14号情人节、七夕节,或者对方生日那天,转了个“520”“1314”这种带特殊含义的数字——这不就是表达爱意吗?这钱,要不回来了。
然后就是日常开销了:那些一起吃的饭,送的包,这都是“爱的代价”,一起吃过的饭,看过的电影的这些钱、还有你送她的包包、他送你的游戏皮肤——这些都属于“日常消费性支出”。
哪怕你买了个上万块的奢侈品包送她,只要是在纪念日送的,而且这个价格没有离谱到让人倾家荡产(比如你月薪三千却送了个三十万块的包),审理中通常也会认为:这是表达感情嘛,不算借款啦。
说句实在话,谈恋爱花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总不能分手了,让人家把吃过的饭吐出来吧?
还有就是最要命——你自己说过“不用还”
这可能是最让人憋屈的情况了。有些人在恋爱时特别大方,张口就来:“拿去花,不用还!”“我的就是你的!”当时觉得特爷们儿、特霸气,分手后——之前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成了“呈堂证供”。
小王给女朋友转了一笔钱,聊天记录里女方小心的问:“这钱我要还吗?”小王恋爱脑发作,回:“说什么还不还的,给你就是给你了。”结果分手后他起诉要钱,法院一看记录,直接驳回。他欲哭无泪,但能怪谁呢?话是自己说的啊。现在眼中流的泪,分明是恋爱时脑子里进的水啊。
如果当初的钱你心里其实想着“以后可能要还”,就别把话说太满。留点余地,对谁都好。
二
有借有还——这种钱还是可以要回来
说完了那些要不回来的,下面咱们聊聊能要回来的钱。
——恋爱中,要有“借”的共识
很多人觉得“只要我有转账记录,就能要回来”。
错!大错特错!
审理中看的是:你们俩当时有没有达成“借钱”的合意?但这个共识不一定要正式的借条——比较现在年轻人谁正经谈恋爱打借条啊?
这些关键证据在微信的聊天记录里:
当你转完账,在微信上问一句:“这钱你什么时候方便还我?”对方回:“下个月发工资就还。”——好了,这就叫“借贷合意”,这就是妥妥的证据啊!
如果你这钱是想借出去的,转账时备注“借款”两个字或者直接在微信里说清楚“这笔钱我先借给你哈”,对方只要回个“嗯”“好的”“知道了”,这事儿就板上钉钉了。
小王每次借钱给男朋友都会在微信上发一句:“确认一下,这3000是你找我借的哈,不是送你的。”对方回个表情包她都截图保存。后来分手了,对方想赖账,她把截图甩过去,对方直接怂了。她说这叫“谈恋爱也要有边界感”。
另外一种——大额整钱:审理中的“重点关注对象”
相比520、1314这种“花里胡哨”的数字,3000、5000、10000这种整整齐齐的金额,在法官眼里性质就不一样了。
为啥?因为正常谈恋爱表达爱意,谁会没事转个整整齐齐的一万块?除非是还钱、借钱,或者有大额消费。
那么有人问了:光有转账记录不够?
对,真不够!
这是个坑,很多人踩过。
你拿着转账记录去法院,说:“看,我转给他了!”对方说:“这是你送我的。”法官问:“你有证据证明是借吗?”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聊天记录证明是“借”
——对不起,你可能要败诉。因为法律讲的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说这是借,你就得拿出证据证明你们商量过“借”这件事。最近有好多人,分手后,一怒之下,怒了一下,删除了微信聊天记录,亲手将自己的证据清除了,最终爱的人没了,钱也没了。
三
奔着结婚去的钱,法律会保护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就是“奔结婚”的钱上个保险如果你转钱的目的,不是为了谈恋爱,而是为了结婚,那性质完全不一样了。
见面礼、改口费、订婚的彩礼钱,
为了买房付首付转的一大笔钱等等——这些都叫“附条件的赠与”。
条件就是:结婚!
如果婚没结成,这个条件就落空了,钱是可以要回来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有个男生,谈婚论嫁时给女方转了18.8万元,后来分手了,女方说“这是你赠与我的”。法院判决:这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婚没结成,钱得还。
那怎么证明这是“结婚钱”而不是“恋爱钱”?
关键看两点:结合聊天的内容以及给钱的时间。
比如你是在见了家长之后给的,比如你们正在讨论“订婚”、“领证”的时候给的,那这笔钱就更像是“婚约财产”。
所以说,还是要保留那些“奔结婚”的聊天记录!
同居时间:影响你能要回多少
就算是彩礼钱,也不是说分手了就能全额拿回来。
如果你们已经同居很久了,比如住在一起两三年,那法院可能会判决部分返还,而不是全额返还。
因为法官会觉得,虽然没领证,但你们已经共同生活了,钱也花在共同开销上了。所以别想着“只要没领证就能全额要回”,法院会根据你们同居时间长短、有没有孩子、谁提的分手等因素,酌情判定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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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有用吗:
好多人认为分手后,是对方骗了我的钱,我能报警说他诈骗吗?警察会管吗?
直接告诉你:大概率警察不会管,会说“这是经济纠纷,你们自己去法院起诉吧”。
因为诈骗要求对方从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你钱。但在恋爱里,对方可能确实跟你谈过感情,送过礼物,见过朋友,甚至同居过——这就很难证明对方是“纯骗”。
如果他当时说“我家里出事了急需用钱”,你转了,后来发现他家里没事,但这钱他拿去花了。这种情况,他确实说了假话,但警察仍然可能认为是民事纠纷,因为你们有恋爱关系,钱的性质说不清。
除非你能证明:
-对方用的名字是假的
-对方同时跟好几个人“谈恋爱”骗钱
-拿到钱后就彻底消失、拉黑你
像这种有“多人被骗”“虚构身份”的情况,才可能构成诈骗,警察才会立案。
别把希望全寄托在报警上。如果钱要不回来,最靠谱的途径还是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虽然慢一点,但这是正路。报警的话,很可能跑几趟派出所,最后拿到一张《不予立案通知书》,白折腾。
tips:恋爱怎么转钱不踩坑?
接下来聊点实用的,记住这几条,让你少踩坑:
转账前,问自己三个问题
1.这笔钱如果TA不还我,我能接受吗?
-能接受→那就当送TA的,别后悔
-不能接受↓
2.我有没有明确告诉TA这是借的?
-哪怕委婉一点说“我先帮你周转一下”也行
3.我有没有保留他承认“要还”的证据?
转账时,要记住:
·大额转账+整数金额+明确备注/聊天记录=可要回
·红包留言别光表达爱,写明用处都比空着强。最好的写法是“借款”或者备注好用途
分手后,别急着删聊天记录!
分手后,别急着删聊天记录!!
分手后,别急着删聊天记录!!!
我知道分手后想删干净,但先忍一忍。涉及钱的聊天记录,一定要保存好。这是对自己负责。
万一被骗,警察不会帮你追债,这事,警察管不了。
遇到事儿别慌,该起诉起诉,该咨询咨询,没那么麻烦。
最后,给彼此留点体面
但是诉讼时效只有三年,过了就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