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恋爱、结婚、见面"等名义骗取钱财,可能构成诈骗罪。法院声明最高可判无期徒刑,金额达到3000元可立案,包括彩礼、转账、直接打赏等(立案金额可能会因为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差异)。
2025年2月1日,婚姻法新规落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里面的条款简直是为普通人量身定制的防坑指南。在婚姻关系中,总有一些人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我们常将这类人称为“捞男捞女”。
男A相亲了个女孩子,以结婚为目的,两人相处半年,A每月工资上万,最开始每月都给女方一半工资,后来整个工资卡都给女方,而女方要求男方每次打过去的钱都写上"零花钱",否则女方就拒收,不给钱分手,给钱不备注就不收。半年多如此,且男方家人要求见面,女方也拒绝,但女方半年多还是一直收对方的"零花钱"。
首先在未领证的情形下,男方与女方之间缺乏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男方并无法律义务向女方支付零花钱。相亲谈恋爱,尤其是大额转账,最好写明用途,保留聊天记录。万一出了问题,这些都是证据。虽然小额不管,但如果平时都是你买单,分手时心里也不舒服。谈恋爱可以大方,但别当冤大头。1. 若女方索要的钱财属于彩礼性质:根据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2. 若女方以欺骗手段虚构理由(如伪造疾病、家庭困难等)索要钱财:可能构成诈骗,男方可报警或起诉要求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若女方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索要钱财: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男方应立即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请注意若男方自愿赠与女方钱财且未附结婚条件,可能无法要求返还。例如,男方在情人节自愿给女方转账5200元,未提及结婚相关内容,该款项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无法追回。
但是明眼人看得出,不给钱就提出分手,那么这样的女朋友或许并不适合长期关系。
婚姻法规定,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大钱,算彩礼。比如买房款、买车款,就算写对方名字,如果婚没结成或者很快离了,这笔钱可以要回来。
假借相亲订婚骗钱的,算诈骗。不光要退钱,还可能坐牢,还有的以相亲为名,收完钱就拉黑或者玩消失,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疫情过后,经济紧缩,很多一开始靠老板们穿戴精致的白富美,转战婚恋市场,收了彩礼,没结婚几个月就离婚的,想靠结婚发财的,以前闪婚闪离就能分房分车,只要证据充分,受害方大概率能把钱要回来,建议所有打算谈恋爱或者结婚的适婚男女,都在行动之前仔细看一下婚姻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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