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大额财产赠与,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
在恋爱关系中,涉及金钱往来的情况并不少见。当恋爱关系结束,这些金钱往来往往会引发诸多争议。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探讨一下恋爱期间大额财产赠与,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的问题。
案情回顾
原告(女)与被告(男)通过某网络平台结识,见面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女方抱着结婚的想法,为男方花费了 10 多万元,用于买车、买首饰以及微信转账等。然而,这段恋爱仅仅持续了短短几个月就结束了。女方要求男方返还自己为其花费的 10 多万元,男方却不同意返还。无奈之下,女方委托了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的张雪飞律师代理此案。
张雪飞律师,执业于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是一名专职律师,法学基础扎实。自执业以来,经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办案认真负责,思路清晰,庭审应变敏捷,深受委托人的认可和信赖。他还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慈溪市律谐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专业领域涵盖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
办案过程
1. 当面约谈:女方与张雪飞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详细讲述了整个案情经过,并向律师展示了相关证据内容,随后办理了委托手续。
2. 梳理案情与整理证据:张雪飞律师仔细梳理了案件情况,对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整理,并据此拟好了起诉状。
3. 立案:将准备好的材料向法院提起立案申请。
4. 开庭:按照法定程序,参与庭审,为委托人争取权益。
5. 出判决书: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最终迎来了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 15 万余元,同时被告还需返还原告借款 10000 元及利息。
律师点评
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如果恋爱关系终止,无法再缔结婚姻,那么一方继续占有另一方在恋爱期间以结婚目的转账的钱款就丧失了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所以在恋爱过程中,金钱往来一定要谨慎。如果期间金钱往来明确是借款的,应当明确下来,转账时备注“借给你的钱”,并保存其他关于借钱的聊天记录。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恋爱中的财产纠纷总是让人头疼,但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也能清楚地了解到法律在这类问题上的判定依据。希望大家在恋爱时保持理性,涉及金钱往来时多留个心眼,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