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有好多产业,对我也一直温柔体贴,我们还计划领证结婚……”被害人宋某哭着说。然而,她眼中的“完美男友”竟是一名已婚骗子,所谓的“真爱”不过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近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恋爱为名的诈骗案件,揭开了“甜蜜陷阱”背后的真相。
2025年3月,宋某在刷抖音时,结识了一位看似“条件优越”的男子郑某。郑某自称经营一家豪车租赁公司,日常出入以豪车代步,朋友圈展示的也是光鲜的“成功人士”生活。他告诉宋某自己单身,两人相谈甚欢,感情迅速升温,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然而,确定恋爱关系后不久,郑某才“坦白”自己离异,但实际上,他一直处于已婚状态。更严重的是,他所谓的“经济实力雄厚”完全是假象,其个人及公司实则已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
取得宋某的完全信任后,郑某的“真面目”开始显露,他开始以“生意需要资金短期周转”、“要交门店房租和物业费”、“自己可能卷入案件需要钱款”等各种听起来紧迫又合理的理由,频频向宋某“求助”借钱。
深陷“感情”中的宋某有求必应,甚至不惜多次向亲友借钱来满足郑某的要求。截至2025年7月,宋某累计被骗走人民币45.26万元,这些钱款均被郑某用于个人挥霍及偿还个人债务。2025年7月4日,逐渐清醒并察觉异常的宋某最终选择报警。
经审查,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以郑某犯诈骗罪向西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检察官提醒
以“婚恋”之名行诈骗之实,此类诈骗不仅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也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基础。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尤其在网络交友时务必保持清醒,谨防“甜蜜”陷阱:
核实比感觉更重要:对于网络上认识的“优质”交友对象,切勿轻信其单方面的描述。在涉及感情和金钱往来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其亲友、同事、公开工商信息等)尽量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婚姻状况、经济情况等关键信息。
谈钱须高度警惕:在婚恋交往中,如果对方在短期内即以各种看似合理(如生意困难、家庭急事、突发事故等)的借口频繁索要钱财,这极有可能是诈骗的信号。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健康的感情不应建立在单方的经济索取之上。
保留证据及时止损:在交往过程中,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对方的身份信息等证据。一旦发现可能被骗,应立即停止转账,并第一时间保存好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防止损失扩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西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