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本应是真挚而美好,然而在某些不法分子眼中却成为牟利的工具。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婚恋交往过程中的财产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45000 元。
2025年4月至7月期间,王某在其女友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事先知晓的账户密码私自登录对方京东账户,先后多次盗刷李某的京东白条及绑定的信用卡购买各类电子产品,随后通过销赃牟利,累计盗刷金额5万余元。2025年5月至7月,王某编造为李某购买黄金手链需用其现有的手链比大小、为李某购买汽车需要缴纳定金以及为李某保养LV皮包等虚假事由,先后骗取李某的钱款与物品4万余元;在此期间王某谎称在南京某学校有关系,虚构承包该学校超市经营权的事实,以支付押金、税务登记等名义骗取李某妹妹的钱款6万余元。2025年8月2日,李某发现其信用卡及京东白条被盗刷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8月14日,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7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其次,被告人王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其多次盗窃,多次诈骗,酌情从重处罚,在到案后部分退出违法所得,羁押期间表现良好,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对王某定罪处罚。被告人王某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