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对新人说旧人
对于离婚之后又结婚的男女,中国有古训曰:“莫对新人说旧人。”“新人”者,现任之夫或妻;“旧人”者,前夫或前妻也。
为啥不能对现任之夫或妻说及前夫或前妻,我想原因大约有二:一是怕勾起对失败婚姻的回忆;二是怕因说起旧人的长处而引起新人的嫉妒。而嫉妒往往是伤害夫妻感情的毒素,是引起二人战争的导火索,故后者可以说是不能对新人说及旧人的主要原因。某名人像牧师布道般说教曰:“再婚的夫妇,任何一方都应尽量避免向对方提起自己以前的配偶,因为那是犯忌讳的事情。”我想这话的含义恐怕与“莫对新人说旧人”大致相同。
依我之见,古训也好,名人的话也罢,均有失偏颇。再婚的夫妇,其实不仅可以对“新人”说“旧人”,而且有介绍“旧人”情况的必要。
夫妇离弃,原因颇多。但无论因何故离弃,那段婚史都会像烙印般烙在双方的心中,决不会因长期不被提起而忘却。若不是因遇人不淑或无法忍受一方的虐待而离婚的人,不仅不怕回首往事,而且会不由自主地、甚至常常像欣赏一部旧影片一样,在记忆的银幕上看一看过去的故事。新人无论多么可爱,也不可能像电脑中的新文件一样,在键盘上揿下一个指令,便可以将老文件彻底复盖,不留痕迹。而那不可磨灭的婚史,便是眼前婚姻的“参照系”,无论男女,都会随时将“新人”与“旧人”加以对比。
人是奇怪的动物,有不少在一起动不动便冷讽热嘲唇枪舌剑,甚至常常上演武打镜头的男女,当他们不在同一个屋顶下居住之后,竟会“捐弃前嫌”,常常忆起对方的长处。而再婚的男女并不会因为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而脱胎换骨,从此变得完美无缺。他们对于“新人”多半也会像对“旧人”一样,在恋爱时小心翼翼,扬长避短,成为夫妻之后,那些一度被遮掩的“平时看不见”的短处便会“偶尔露峥嵘”。“新人”的短处并不会因为人新而变成长处,而“旧人”的长处也不会因为人旧而变成短处。
因此“新”与“旧”在经过一番对比之后,往往会产生这样的结果:一是“新人”会因不具“旧人”的长处而令对方遗憾;二是“新人”会因具有“旧人”所没有的短处而令对方失望。这种遗憾与失望,极易令一方生出怀旧之情。怀旧的结果,往往是暗中或公开的怨尤。而这种怨尤,很可能使双方建立不久的感情产生裂痕,甚至再度分道扬镳。
因此,我以为“莫对新人说旧人”一语不足为训,避讳与嫉妒,均为不智之举。再婚的男女,在成为新相知之后,不妨都谈谈自己的婚史,让眼前的“新人”全面地了解一下各自的“旧人”。而作为“新人”,如果双方均能吸取以往的教训,取长补短,互敬、互爱、互谅,那么“婚姻质量”一定会大大提高,而“比翼双飞”、“白头偕老”云云,也就不再只是人们在婚礼上常用的祝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