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一个观点:自由恋爱还要什么彩礼?其实说这话的,多半是男方。我不知道他们心里具体怎么想,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想的,因为当年谈婚论嫁时,我也这念头!
我和我老婆自由恋爱,同居了四年多才修成正果。到谈彩礼那一步,我心里直犯嘀咕:我们自由恋爱,同居都四年多了,感情这么深了,还谈什么彩礼?总觉得那笔钱像道多余的手续。
后来刷到一个视频,一个姑娘跟男朋友谈彩礼,男方嫌多分手,转头就拿同样数目的钱,娶了个相亲认识的女生。姑娘对着镜头哭诉:这么多年的感情,还抵不上这些彩礼吗?
看完我愣了很久,因为我同情那个女生的同时,心里反而理解那个前男友的所作所为。
说到底,过早同居,其实是让男人占了便宜。就像个小孩,没付钱就拿到了心爱的玩具,玩了一阵,你突然让他掏钱买,他十有八九会扔下这个,转身拿钱去买别的。这比喻或许不那么恰当,但理儿是这个理儿。
我跟我老婆同居了四年多,最后能结婚,说实话是我老婆一步步推着往前走的。换个人,换个没那么坚决的,但凡我骨子里再渣一点,大概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男人这东西,真要谈共情,大多是指望不上的。
所以想跟姑娘们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该守住的一定要守住,别急着同居,别急着把一切都交出去。感情里最怕的,就是你拿青春去赌,他拿新鲜感来算。那些真要跟你过一辈子的人,不会因为你守住底线就离开;而那些因为这点就转身的,早走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