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那年,我决定成为一个“有深度”的人。
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我的“文青病”正式发作的起点。症状很明显:开始频繁使用“存在”“荒诞”“自由”这些词,开始在深夜发一些模棱两可的句子到朋友圈,开始觉得普通男大学生讨论游戏和球赛是一件很庸俗的事。
而我需要一个载体。
我疯狂地读书。读存在主义——萨特、加缪、海德格尔,虽然《存在与时间》至今没读完;读荒诞主义——《局外人》《西西弗神话》,加缪真是我的神;读魔幻现实主义——《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让我觉得孤独也可以很浪漫。莫言其实早就读过,《丰乳肥臀》和《红高粱家族》,那时候觉得莫言比马尔克斯更生猛。
你说我读得懂吗?
说实话,半懂不懂。
但我记住了那些金句,记住了那些可以在深夜散步时说出来的话。“在隆冬,我终于知道,我身上有一个不可战胜的夏天。”“世界是荒诞的,但我们依然要投入热情。”“一个作家是在写他记忆中的东西,而不是眼前的东西。”
这些话从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在发光。
然后我发现,对面那个女生的眼睛,也在发光。
就这样,我走上了一条不太光彩的路——用哲学和文学当诱饵,钓女生的注意力。
不是说我完全不喜欢那些书。我喜欢。真喜欢。小学就看《百年孤独》,初中读莫言,高中翻过几页尼采。但那种喜欢的浓度,大概就像喜欢可乐——好喝,但不至于非要拿它来证明什么。
她说她最近在看波伏娃,我立刻接上《第二性》的经典段落;她说她喜欢王小波,我能背出《黄金时代》里陈清扬那一段;她说她觉得生活很荒谬,我马上引用加缪——你看,西西弗推石头,但他是幸福的。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种“你居然懂”的惊喜。
我当然懂。我刚从图书馆把那本书啃完,笔记做在手机备忘录里,前一晚还在对着镜子练习语气。
这不是爱欲。这是表演。
但表演久了,连自己都信了。
我们真的在一起了。
那段日子,大概是大学里最美好的时光。我们牵着手,一圈一圈地绕学校,从操场走到教学楼,从教学楼走到湖边,再从湖边走回操场。绕到深夜,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她的头发上沾着初秋的桂花香。
我们聊加缪的荒诞,聊王小波的幽默,聊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聊那个时代的魔幻与真实。她说她觉得自己像《局外人》里的默尔索,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但又不想假装。我说那没关系,荒诞之后就是自由。
我们还嘲笑很多东西。嘲笑那些穿西装打领带的人——“领带就是现代意义上的上吊绳,”我说,“是阶级的符号隐喻,也是自愿的勒颈。”她笑得很开心,说你怎么想到的。我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福柯给我的灵感。
那时候觉得,时间是用不完的。
后来呢?
后来分开了。分手后我们反而还能聊天,偶尔问候,像两个看过同一场电影的人,散场后各自回家,还能聊聊情节。
那场电影的名字叫“青春”。
现在,我学法理学。
说得好听叫法理学,说得难听就是法哲学——每天跟自然法、实证主义、规范理论打交道。凯尔森、哈特、德沃金、拉兹,一群穿西装打领带的老头,在书里吵了一辈子。
而我呢?也开始穿西装了。笔挺的,熨烫得没有一丝褶皱。领带规规矩矩地系在脖子上,像个现代意义上的上吊绳。
每次照镜子,我都觉得那个曾经嘲笑领带是上吊绳的年轻人,正在某个平行时空里看着我,嘴角带着一种“你也有今天”的笑。
但奇妙的是,那段恋爱里聊过的书,我并没有忘记。加缪、萨特、马尔克斯、莫言——他们的名字刻在我脑子里,比前女友的生日还清楚。
而前女友说过什么话,我已经模糊了。只记得她笑的时候,嘴角有一个浅浅的弧度。但具体哪句话让我心动,想不起来了。
书反而留下来了。
这算不算一种黑色幽默?
为了追女生去读的书,最后女生走了,书还在。为了装文青而背诵的那些段落,最后变成了自己真正理解的东西。当初那些半懂不懂的哲学概念,现在学法理学的时候忽然打通了——存在主义讲个体选择的绝对自由,这不就是法律主体理论的前奏吗?荒诞主义讲秩序与无意义的张力,这不就是法律解释学的困境吗?
另一半?另一半大概是真的。
我是真的喜欢和你聊天,真的喜欢在操场上走来走去,真的觉得领带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上吊——它勒住的不是脖子,是自由。这些话不是从书里抄的,是我自己想的。
只是当年为了显得“有文化”,我把它们包装在了萨特和加缪的包装纸里。
现在学法理学,穿西装打领带,每天和“规范”“效力”“承认规则”打交道。我活成了一个自己曾经嘲笑过的人——那种一本正经、条条框框、恨不得给世界编个索引的人。
但我不觉得悲哀。
因为那个曾经在路灯下牵着她的手、从操场走到湖边的年轻人,虽然装,虽然浅薄,虽然拿着哲学当撩妹工具,但他在那些书里,确实看到过一点点光亮。那点亮光,后来照到了法理学的书架上,照到了凯尔森和哈特的论战里,照到了今天的我。
我偶尔还会想起那些夜晚。路灯下,牵着一个人的手,从操场走到湖边,从加缪聊到莫言,从荒诞聊到自由。
那样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
但书还在。
加缪还在。
荒谬的是,我现在学法理学,西装革履,一本正经地讨论“法律是什么”,而加缪早在一百年前就说过:这个世界本身并不荒谬,它只是存在着。荒谬产生于人类对秩序和意义的呼唤,与这个世界无动于衷的沉默之间的碰撞。
我现在学法理学,就是在处理那种“碰撞”。
只是不再需要靠那些金句去打动谁了。
领带系得有点紧。大概是上吊绳的那头,真的有人在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