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有法律问题,可致电律师。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双方曾处于恋爱交往关系,相处期间,一方因个人生活、房屋装修等需要,多次向另一方提出资金周转需求。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1 月期间,出借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陆续向对方转账二十余万元。
后双方关系破裂,出借人多次催要款项,对方仅偿还少量资金,剩余大额款项拒不返还,并抗辩案涉资金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无偿赠与,并非借款,拒绝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出借人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二、办案经过
出借人委托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本案难点:无书面借条、恋爱背景下大额转账易被认定为赠与,围绕 “借贷合意 + 款项交付 + 还款事实” 构建完整证据链:
固定关键自认证据调取对方通过微信向出借人发送的借款协议,明确载明借款金额、还款计划与周期,直接证实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从根本上否定赠与主张。
完整梳理资金流水汇总全部转账记录,核对每笔款项时间、金额,结合还款记录,精准计算尚欠本金数额。
固定催款事实整理微信、短信等催款沟通记录,证实出借人持续主张债权,进一步印证借贷关系真实存在。
精准法律适用依据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无借条但有借贷合意 + 交付凭证,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有效。
规范利息主张按照法定利率标准提出利息请求,确保诉求合法、合理、可被法院支持。
庭审中,律师紧扣证据与法律,清晰还原借贷事实全貌,有力驳斥 “赠与” 抗辩,为法院采信奠定基础。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认定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驳回对方 “案涉款项为赠与” 的抗辩意见;
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81000 元;
判令被告以 181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35% 标准,支付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大部分。
本案实现核心诉求,大额出借款项本息得到法院全额支持,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律师观点
本案代理律师结合大量婚恋类民间借贷司法实践,提炼权威新颖观点:
婚恋期间大额资金,并非当然属于赠与小额、具有表达爱意性质的转账可认定赠与,但大额、用于特定用途、附还款意思的资金,法律优先认定为借贷。
无书面借条,不影响借贷关系成立只要具备转账凭证 + 借款协议 / 借款意思表示 + 催款记录,即可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依法认定借贷关系。
对方自认借款,是推翻赠与抗辩的核心突破口本案胜诉关键在于被告曾主动出具借款协议,构成诉讼上的自认,直接否定其后续反悔的赠与主张,具有极强证明力。
利息主张可依法按 LPR 标准支持未约定借期内利率的,出借人可主张自逾期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法院应予支持。
婚恋资金往来,证据留存是维权关键恋爱期间大额转账务必备注用途、保存聊天记录、还款约定等材料,避免关系破裂后陷入举证不能。
律师提示:婚恋财产纠纷中,借贷与赠与的边界是司法认定核心。大额资金出借后被主张为赠与、拒不还款时,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梳理证据、依法诉讼,最大限度挽回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