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情撞上财产,当遗嘱遇上法定继承,一个普通家庭里,每个人都在打着自己的算盘。这是你我身边每天都在上演的故事,通过故事学习实用的法律知识。
全篇以周家三代人的命运为主线,从恋爱、同居、结婚、离婚到继承,全景式呈现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法律问题。每一章都是一个令人深思的家庭故事,每一节都藏着一条你用得上的法律知识。
第一卷(第1-20章):爱之初,财之始——恋爱与同居
本卷法律常识要点:恋爱赠与、同居析产、彩礼返还、婚前房产、家务劳动补偿、婚外情赠与追回、直播打赏、借婚姻索取财物。恋爱时的转账,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同居多年,房子到底算谁的?彩礼给了,婚没结成,钱怎么办?本卷以青春男女的情感纠葛为主线,逐层揭开恋爱与同居关系中那些你不曾留意的法律陷阱。
第1章 那一夜,我们互删了微信
苏婉坐在出租屋的床边,手机屏幕亮着,微信对话框里空荡荡的——她刚刚把陈旭删除了。
三年的感情,一删了之。
窗外的杭州正在下着秋雨,雨滴打在玻璃上,像极了三年前他们第一次约会那天的情景。那时候陈旭还是个刚毕业的程序员,租住在城西的隔断间里,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台嗡嗡作响的旧空调。苏婉从南京坐高铁去找他,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陈旭在车站接她,手里捧着一束满天星,说:“对不起啊,玫瑰太贵了。”
苏婉当时觉得这个男人真诚得很可爱。苏婉她家境不错,父亲在老家经营着一家建材厂,母亲是中学教师。陈旭是苏婉的大学学长,比她高一届,学的是计算机。大二那年社团招新,陈旭在路边发传单,苏婉接过传单看了一眼,说了句“学长你笑起来挺好看的”,陈旭就红了脸。
后来他们加了微信,从聊天到见面,从见面到确定关系,用了整整一个学期。
陈旭是个老实人,老实到有点木讷。他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他的好都在行动里——苏婉说想吃草莓,他半夜跑遍全城去买;苏婉说想考研,他二话不说转了一万块钱过来,说是“投资未来的老婆”。
那一万块钱,苏婉没收。但陈旭的转账记录,她截图保存在手机里,一直没舍得删。
三年里,陈旭陆陆续续给苏婉转过很多笔钱。520元、1314元、5200元——这些数字像一个个密码,藏着一个不善言辞的男人的全部心意。还有一些是几千上万的,备注写着“给你买衣服”“房租我先垫着”“最近手头紧不紧”。
苏婉自己也转回去不少,但没仔细算过总额。
分手的原因说起来很俗套——异地恋,熬不下去了。
陈旭想让她去杭州,苏婉想在南京发展。两个人谁也不愿让步,争吵越来越多,语音通话从每天一小时变成了每周十分钟,再到后来,连消息都懒得回了。
最后的那条消息,是陈旭发的:“要不,就这样吧。”
苏婉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十分钟,没回,直接删了微信。她觉得,删了就干净了,干净了就不痛苦了。
可是三个月后,她的支付宝账户被冻结了。
“苏婉女士,您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陈旭先生主张您返还恋爱期间借款及利息共计十二万八千元。”
苏婉愣住了。她打开银行APP,一笔一笔翻看着三年来的转账记录——陈旭转给她的,她转给陈旭的。粗粗一算,差额确实有十几万。
“这是恋爱期间的赠与,怎么能算借款呢?”苏婉对法官说。
陈旭的律师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上面是苏婉说过的一句话:“学长,这钱我以后还你啊。”
那是一条很普通的客套话。苏婉说的时候,连自己都没当回事。
但在法庭上,这句话成了定案的证据。
“520”“1314”这类表达爱意的金额属于一般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但苏婉的那句话,加上陈旭多次在转账时明确标注“借”字,让法院最终认定其中七万八千元属于借贷,应当返还。
走出法院的那天,苏婉给陈旭发了一条短信——用她新换的手机号。
“十二万八千,我没有。但我可以分期还你。”
陈旭的回复只有两个字:“好的。”
苏婉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终于哭了出来。
不是因为钱,是因为她终于明白,那个曾经说“投资未来的老婆”的男人,已经把账算得清清楚楚。
★通过故事学习我们需要的法律知识★
恋爱期间的转账,哪些能要回来?
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法院一般区分三类处理:
1、一般赠与,无需返还:具有特殊情感表达意义的金额(如520、1314),或者在特定节日(情人节、生日)赠送的礼物,属于恋爱期间为培养感情的一般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2、附条件赠与,可酌情返还: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购车款、购房首付、大额彩礼性质的转账),若最终未能结婚,法院通常会支持酌情返还。
3、民间借贷,必须返还:如果一方在转账时明确标注“借”,或者在聊天记录中承认是“借”的,则构成借贷关系,分手后应当返还。本案中,苏婉那句“以后还你啊”被法院认定为借贷意思表示,是这场官司败诉的关键。
建议:恋爱期间的大额经济往来,最好明确约定性质——是赠与还是借贷。哪怕只是微信上的一句话,也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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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