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翻新:假身份、假项目与真诈骗
2025年9月初,被告人张某某在网络世界开始了他的“表演”。他先是通过微信结识了被害人陈某某,以“指导开设运营网店、轻松赚钱”为诱饵,诱导其注册抖音店铺。在见面后,张某某以需要缴纳“店铺保证金”及“手续费”为由,成功骗取陈某某2052元。得手后,他便将陈某某的联系方式拉黑删除。
仅仅几天后,张某某又转换“战场”,在另一款交友软件“Soul”上锁定新目标胡某某。此次,他升级了人设与话术:自称“杨某”,是年轻有为的“电商老板”,驾驶租赁的奔驰轿车赴约以增强可信度。他迅速与胡某某建立恋爱关系,在获取信任后,便以“合伙开设抖音商城需交保证金”、“个人货款周转不足”等接连不断的借口,诱骗胡某某转账。更甚者,张某某在胡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身份信息注册实名支付账户并绑定银行卡,进一步操控资金。短短三天内,共骗取胡某某4.2万元。当胡某某催讨欠款时,张某某竟伪造虚假的支付宝转账截图进行敷衍,最终失联。
真相揭露:无业男子的“生财之道”
张某某到案后供述,其并无固定职业与收入来源,所谓“电商生意”纯属子虚乌有。他租用豪车、编造身份的目的,就是通过塑造“成功人士”形象吸引女性,在确立恋爱或信任关系后,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供个人挥霍。其行为完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计划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法网难逃:罪责终有判
2026年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某提起公诉,指控其先后对陈某某、胡某某实施两起诈骗犯罪,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