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天刷到一个视频,一个律师分享一个分手仅退款的案例。
双方谈了九年恋爱,女方还流过产。男方纯按双方转账,主张女方“返还”五、六万的差额。
律师在梳理费用之后,一直感叹女方真的很好。
即使男方开通了亲密付,女方几年的开销也很少。最大的开销是给男方的爸爸买皮衣。
更重要的是,在剔除以下几种无需女方返还的费用后,女方付出的更多。
1.花在对方身上的
2.退回去、对方坚持给的
3.小额的、多次的日常开销
4.同居共同开销
5.特殊数额红包(比如520、1314)
6.有备注的特定开销(比如购买保险)
7. 聊天记录中男方明确表示让女方买东西比如衣服的转账(相当于维系感情赠与)
02
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恋爱期间的费用,在互联网上看到的并不算少。很难不和低结婚率、高离婚率的现状一起共同服用。
除了几十上百万的大额纠纷可以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在意这种数年里几千几万的累积费用,表明穷人计较钱。
穷的情况分两种:
一种情况是经济上真的穷。不过一般穷到这种情况,不会谈几年恋爱后分手。而是会短时间内领证结婚。
一种情况是心理上真的穷,不至于那几千几万对他有什么经济压力,但是他就要计较,不计较就是吃亏。一切均分在他那是所谓的“公平”。
这种心理上的“穷”绝对不会只体现在“分手仅退款”这一点上,一定会在别的很多方面也有迹可循:
缺乏共情:发生矛盾时,只关注自己的感受和利益,难以体谅和理解对方的情感需求。
功利主义:在关系确立前,以及关系确立初期,表现得热情嘴甜主动,核心目的是为了获得对方的资源(容貌情绪价值、情感支持、生活照顾、经济支持等),并非为了建立平等、互信的情感链接。而后者才是情感长期持续的关键。
工具化他人:追求对方以及和对方在一起,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具体目标。在前期可能过度迎合,关系稳定后便减少投入,以期获得自认为的回报。一旦达不到自己所想,会用各种方式对待对方,包括但不限于PUA、冷暴力、贬低等各种精神暴力和控制。
03
男方分手时还能要求退还关系存续期间的花费,合理情况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
可是如果涉及流产对女方的伤害,除非双方协商,男方愿意就此给予补偿,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支持单方赔偿主张。
这个单方只可能是女方,因为女方才是怀孕和流产的唯一主体。
这个只有女方承受的亏是真难咽。伤害是实打实,补偿诉求是实打实不受法律保护。
女方的生育属性是男性一方面痛恨高彩礼、爱给女性戴拜金的帽子、生怕女性占了他的便宜,一方面又还是要结婚的根本原因。
04
女性在关系里保护好自己,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避免计划外的怀孕。不管是未婚还是已婚。别的先不提,流产对身体的伤害不会因为有没有结婚证而有任何差异。
我在网上和身边(妈妈群)看到听到很多错误的避孕的认知,她们迷信安全期,不认为安全套是必须的。
这种所谓的“意外怀孕”一点都意外。有人直言:所有不避孕的性行为通通视为备孕。
流产是一种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伤害。毫无计划准备地生下来,除了生育损伤,还有更多养育牵绊。
我曾听人转述的一个真实情况:夫妻异地,关系不好,女方提离婚,但是又发生了关系,没科学的防护(有但是失败,关于这点记不清了),结果怀孕了。
后面还是生下来,基本女方独自带娃,虽然男方每月给生活费,女方带娃身心俱疲,一直后悔生了这个孩子。
先不提对孩子的影响,女方大多数时间困于不开心的婚姻和育儿,对她自己的精神和身体损伤比怀孕生产本身更持久。
爱自己,不只是舍得为自己花钱,更是爱惜自己的身体和关心自己的情绪。
女性具有独特的生育属性,不应该被视为理所应当地承受风险,承担他人口中的所谓“义务”,而是珍惜并慎用自己的生育权利。
05
女方分手后被要求退还恋爱费用,除了少数女方花钱大手大脚的情况,大多数女方更感到是“所遇非良人”的双重挫败。
一开始提到的那个案例,通过消费能看出这女生很好——善良为他人着想。
这些特质都是利他的。利他的特质能让对方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不管是情绪上的照顾、生活上的迁就还是尽可能的经济付出。
利他的特质越多,剩下能保护自己的特质就少一些。
但凡女性多一些自私,尊重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多一些配得感(舍得为自己花钱),少一些为了维持良好关系而不自觉地去迎合他人。
这样,要么很少会吸引那种分手仅退款的男性;要么即使在一开始没发现,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也能及时抽身止损。
如果一定要用“擦亮眼睛”这个通用说法,那也是把眼睛“养”亮,而不是“擦”亮。
筛选对方的最好方式是养好自己。
写在最后
相信自己值得被爱。即使没有得到想要的爱,不管是父母之情还是异性之爱,就自己爱自己。
你本身就自带圆满,不需要别人来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