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龙陵】龙陵彝族香堂人的恋爱与提亲
香堂人青年的婚姻,在过去也是比较自由的。婚前都能有一段自由恋爱的时期。不同村寨的男女青年,在赶集,到远处田地劳动,去别的村寨做客等场合相会认识,便相互传敬草烟,石灰、芦子、撒唧等物,共同“嚼烟”,而后便可约定时间、地点同唱山歌,以相互加深认识,建立友情。开始时,多为某村数名男青年与另一村寨的数名女青年相互对唱。到一定时候,双方中的有意者便会相约单独而唱,并开始谈情说爱。双方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男方在征得女方同意之后,便将情况告诉父母,要求父母请媒去女家提亲。提亲时,一般由两个媒人带着少量的糖、茶、盐、酒、烟、布和一支公鸡来到女家,向女方父母说明来意,要求准婚。如无异议,双方便共同杀鸡饮酒。所以,提亲的代语又叫“杀鸡吃”,去哪家“杀鸡吃”,就是去哪家提亲。“杀鸡吃”的时候,双方便把正式订婚及其所要的礼金礼物及时间确定下来。订婚那天,男方的父亲要与两个媒人同到女家,除带足商定的礼金礼物,还要带上写着儿子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时的“庚帖”。男家将儿子的“庚帖”交给女家,女家亦将姑娘的“庚帖”交给男家,所以,订婚又叫“换庚帖”。换了庚帖,婚事便算确定下来。同时,双方还要商定结婚的日期,男家给女家置办嫁妆、酒宴的钱、布及米、酒、肉等的具体数量。临结婚之前,男家需将双方商定的钱物如数送到女家,叫做“过礼”。其中最讲究的是肉。一般是猪的一半,要连同头,四足、尾巴,所有的内脏都要象征性的有一点,以示齐全和完美。对所过之礼,女家都非常认真,不齐不足一点不行,超过一两二两均要退还男家,以显出香堂人办事既严肃认真,又毫不贪心的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