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杨志广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 证据梳理:从聊天记录中挖掘“附条件”的真实意思
杨律师将双方长达一年多的微信聊天记录逐条整理,与转账流水进行时间轴比对,发现关键规律:
这些对话还原了一个事实:当事人的每一笔大额付款,都不是无缘无故的“馈赠”,而是对对方具体需求的回应,且伴随着对未来共同生活的期待。
2. 法律定性:引入“附解除条件的赠与”理论
杨律师主张:男女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与,不同于普通馈赠。双方虽未明言“以结婚为条件”,但从给付背景、对话内容综合判断,该赠与暗含了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美好愿望,应认定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双方分手、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条件不成就,赠与合同失效,受赠人应当返还。
为增强说服力,杨律师检索了同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的其他基层法院的同类判例(如某区人民法院、某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发现这些法院在类似案件中均认定:“对于追求期间的其他大额转账、物品,确实超过日常生活消费和一般性恋爱赠与范围,此类给付通常应理解为以结婚为目的或者共同生活维持身份关系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这些类案检索结果作为参考材料提交法庭,帮助法官形成统一裁判心证。
3. 金额区分:合理界定“大额”标准
结合双方经济能力和消费水平,杨律师提出:单笔2万元以上的转账,数额已明显超越情侣间日常表达爱意的限度,应当纳入返还范围。2万元以下的转账及特殊含义金额(如520、1314等)属于一般赠与,无需返还。
4. 案件背景补充
代理词中还指出,分手与当事人经济状况变化存在关联,且当事人部分资金来源于家庭积蓄,大量赠与已对其生活造成影响。这些情节进一步佐证了案涉赠与并非单纯的日常消费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