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恋爱”?
用马列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定义的话:↓
恋爱的本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个体基于唯物辩证法的动态具体性实践契合,是两个绝对运动且不断变化的社会人,在特定历史阶段与阶级生存处境下,其性格特质、行为模式、情感结构、审美取向、精神诉求等具象维度的暂时性相互吸引与契合,恋爱既非资本父权规训下基于性别身份标签的机械配对,亦非旧唯物主义视角下对静态永恒、形而上学化抽象个体的绝对崇拜,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动态变化的人际情感联结,其阶段性变动与终结是社会个体随阶级环境、实践活动运动变化的必然结果。
个体对另一个个体产生恋爱情感的唯一决定性因素是什么?
产生恋爱情感的唯一决定性因素是:爱恋某个特定的个体在这段时间的总和,通俗来讲就是说:A恋爱B,不是因为单一因素,而是多种因素的叠加和总和,例如A对b产生恋爱情感,这其中的因素既包括人格的契合以及对他性格的讨喜,或者共同的理想追求兴趣爱好,也可能包括颜值和外貌的加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未受到异化的恋爱,其本质的唯一决定性因素就是对于这个特定的个体在这段时间的总和,但是这并不等同于抽象的恋爱这个个体本身,因为人也是会不断运动和变化的,诺,这个被恋爱的个体在未来发生了变化,那么另一个恋爱这个个体原先那种特殊状况的个体也会消解对她的恋爱情感,反之亦然,若原先那个个体,随着那个个体的变化而变化,并恰巧双方的新状态仍然切合,那么恋爱情感只是会发生形式上的变化,但仍然会保持对对方的爱恋!
总而言之,马列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恋爱不是单纯的海誓山盟或者“一生只爱一人”,而是基于世界是绝对运动和不断变化的唯物辩证法真理,严格界定世界上不存在抽象的永恒的机械形而上学的“固定恋爱”,而所谓的“鸳鸯白头偕老”更是极低概率甚至本就违背客观真理的!这并不是鼓励频繁分手,而是客观的指出并承认双方皆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之前双方互相喜欢,可能只是因为双方的状况相互切合,而当双方都发生了不同的情感和标准,都对自己喜爱的标准有了变化之后,若这时双方对对方心的状态不满,那么此时分手就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客观的理性问题,完全可以大方的相互尊重并提出分手!
反之亦然,那些基于抽象的“我永远爱这个人本身”的人,实际上是一种机械形而上学的错误!因为他把人视为了一个固定永恒不变的个体,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个体对那个个体的恋爱情感,与其说是“恋爱”,倒不如说是一种病态的痴迷和占有欲!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反证:有很多男性在追求一些女性时,表面上说自己是“热爱这个人本身”,而不是追求她的颜值或性别,那么我们就做一个反例来验证他到底是不是在说谎:假如现在这个女性,她去做个变性手术,变成男性了,并且留了满脸的胡子,那么你还会不会喜欢他?换句话来说,你喜欢他到底是单纯的基于性别身份和颜值外貌还是包括但不仅限于颜值外貌?如果是后者,那么就是可以理解并尊重的,如果是前者,那么这种恋爱并不能被称为“恋爱”,而是一种“外貌拜物教”!
再来谈谈什么是柏拉图式恋爱,柏拉图式恋爱大概的意思和主张就是指两个个体完全不基于外貌和颜值因素,单纯的基于双方的情感联结为唯一因素,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柏拉图式恋爱看似十分“浪漫美好”,但本质上也是统治阶级的一种“小众专属爱好”,因为他忽略了人可能存在着一定的生理因素以及对外貌颜值本身的否定,柏拉图式恋爱诞生于奴隶社会,由上层的奴隶主阶级所构想,但这本质上是脱离群众的一种带有唯心主义味道的上层小众爱好,马克思主义从不反对人们对于外貌颜值的追求,但是反对将外貌颜值视为凌驾于其他方面的唯一性因素!也就是反对人们因为外貌颜值而把男性或女性异化为脸皮的工具,而不是一个具体的主体性的人,但是追求美丽的颜值外貌本身是无错的,柏拉图式恋爱具有一定的启发性作用,它代表了追求纯粹的心灵连结以及反对抽象谈外貌的警觉性,但总体上脱离群众且带有唯心意味,因此,必须得被批判性扬弃!
用马列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定义“恋爱的唯一决定性因素”,我们可以这样总结:↓
产生恋爱情感的唯一决定性因素,是主体对客体在特定历史阶段与社会关系中所呈现出的“全部社会特质总和”的实践性确认与情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