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一个人,五年时间不算短,但总比赔上一辈子强
最近身边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
一个女孩子,和男朋友在一起五年多。男方比她大七八岁,一开始各种体贴照顾,女孩子以为遇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五年里,她付出了自己最好的青春,真心实意地对待这段感情。
可结果呢?
男孩子提出了分手。分手后没多久,转头就把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返还恋爱期间送她的礼物,以及两人日常吃喝的开销。
看到这里,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第一想法:五年青春,喂了狗
女孩子今年二十多岁,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的五年,几乎是她二十岁出头最美好的年纪。
五年时间,从青涩到成熟,从懵懂到懂得爱与被爱。她把最纯粹的感情都给了这个人。
而那个比她大七八岁的男人,按道理应该更加成熟稳重,更加懂得珍惜。可到头来,他不仅主动提分手,还要把过去五年送出去的东西、吃过的饭,一笔一笔算清楚,要回来。
恋爱期间送礼物,不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吗?
一起吃饭花钱,不是两个人共同的快乐吗?
况且也不是他自己付出,女孩子也会给他送礼物,请他吃饭呀。
怎么到了分手的时候,这些都变成了“债务”?
回过头再想;看清一个人,五年也不算白费
说实话,看到这个男孩子做出这种事,我第一反应不是为这个女孩子难过,而是——庆幸。
庆幸她没有和这个男人结婚。
试想一下,如果两人结了婚,生了孩子,那时候再暴露出这种斤斤计较、翻脸不认人的本性,女孩子的处境会比现在惨十倍吧。
五年时间换一个教训,看清一个人的真面目,虽然代价不小,但总比赔上一辈子强。
这个男人比她大七八岁,本该有更大的格局和担当。可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他有的不过是一颗精于算计的心。
恋爱时送礼物,他可以记着账。吃饭花钱,他也可以记着账。等到感情破裂,立马翻出小本本,一样一样跟你算清楚。
这样的人,谁嫁给他谁倒霉。
青春真的“浪费”了吗?
很多人会说,这个女孩子的五年青春白费了,浪费在了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
从结果看,确实可惜。
但我更想说:青春不是用“值不值得”来衡量的。
我想,起诉前女友、要求返还礼物和饭钱的男人,不管官司赢否。输掉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体面和格局。
对于这个女孩子,我想对她说:
难过的日子会过去的。五年青春没有白费,它让你看清了一个人,也让你学会了如何更好地爱自己。
离开错的人,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庆幸你没有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