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这是一本1947年的书,书中有很多颠覆性和前瞻性的观点。很多对社会走向的预判,如抚育不必双系、婚姻功能弱化、工作(入社)越来越晚、人口减少、单系偏重弱化等观点的预想,在快80年后的今天看来都一一应验了。
好的书籍就是这样,经得起逻辑推敲和时间检验!
01
在读这本书的前半部分的时候,我常常有一种「愤怒感」,好像发现了某种真相,被世界欺骗的「愤怒感」。
费孝通老师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视角,抽丝剥茧般讲透了生育制度的本质:
1、生育、抚育都是损己利人的事。
“种族绵续是从牺牲个体生存上得来的。”
从生物层面来说,生育是消耗母体资源的,会带来亏损、疼痛和危险。抚育更是长期「损己」,要持续牺牲十几年,消耗时间、金钱,放弃部分自由和个人空间。
彻底不生不养,才最 “利己”;只要进入生育、抚育,就必然要牺牲自我的完整和自由。现在社会的男女对立,不婚不育的讨论,我觉得很大部分也是来源于女性认知的崛起,不愿意再牺牲自己。
繁殖或许是生物的本能,但人类是有跳出这个单纯的生物逻辑的能力的。既然可以跳出这种「损己」的生存模式,为什么可以跳而不跳呢?
因为社会必须要绵续,要新陈代谢,要新的社会分子替代旧的。所以社会创造了无数文化、概念、规则、制度来约束「生物本能」,引导/推动个体去做这件损己利人的事,来完成社会继替。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常常想到《人类简史》,里面提到:人类从出生到死亡都被种种虚构的故事和概念围绕,让他们以特定的方式思考,以特定的标准行事,想要特定的东西,也遵守特定的规范。
国家、政治、制度习俗、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都是人类虚构出来的故事和概念,婚姻、家庭、伦理,生育制度也是如此。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2、婚姻是社会为孩子们确认父母的手段
一个新生儿的成长周期极长,无法独立存活,需要父母双方共同抚育。单靠性的冲动和儿女的私情当然并不足以建立起长久合作抚育子女的关系。
婚姻,家庭的全部设计,都是为了给孩子提供稳定的抚育环境。以保证新个体顺利长大、融入社会、承接社会角色。
婚姻在当代社会,各种意义上被人一层层美化。比如婚姻是爱情的结合,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婚礼是幸福的见证……
但真相是:
婚姻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确立双系抚育。
社会为了稳定双系抚育,也衍生出很多不让婚姻轻易结束的策略。
建立法律,防止出轨,设置离婚冷静期等;
为婚姻渗入各种经济关系,彩礼、嫁妆、房子、婚后财产、份子钱等;
把婚姻从私事「私事」变成「公事」,从找对象开始,到结婚前、到订婚、结婚、婚后关系的维持,在当事人之外,多多少少,总是有各种亲朋好友来干涉和参与,把男女个人间的婚姻关系变成了一桩有关公众的事件,把婚姻关系从个人间的感情扩大为各种的复杂社会联系,成为一件社会上很多人关心的公事。
在有了孩子之后,在婚姻的契约中,除了夫妇关系,又多了亲子关系:
“婚姻的意义就在建立这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夫妇不只是男女间的两性关系,而且还是共同向儿女负责的合作关系。稳定夫妇关系的是亲子关系。”
有了以上种种,就算夫妻间感情破裂,也会因为经济、制度、财产、社会关系、他人看法、孩子等各种原因,不会轻易离婚。
3、家庭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制度
社会发明了「婚姻」——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给孩子确定父母;
社会发明了「家庭」——不是为了温情,而是为了建立一个基本的社会单位来完成抚育功能。
如果婚姻是为了确立双系抚育,那么家庭就是落实生育和抚育的基本单位。社会靠家庭完成人口继替、文化传递、秩序维系。
“社会性的抚育在对于孩子的长成,新的社会分子的培养,以及种族的绵续上,和生理性的抚育有同样的重要性。”
父母要负责抚育孩子,要代表社会来驯服孩子,可孩子并不是生来就适应社会,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孩子和社会的冲突就会首先演化成施教者和被施教者之间的冲突,进一步演化成亲子间的冲突。
作者也举例了在由母舅执行权力,管理孩子的社会,母舅变成了被仇视的对象。可见抵触的不是某个对象,而是其代表的社会制度和权力。
想来确实如此,我们和父母的冲突和对立,基本都是来源于各种的不允许,不支持、不可以。
一个未被社会规训过的孩子,总有自己的种种想法和行为,但被社会规训过的父母觉得他不能这样做,这样的小孩不是社会规则下的好小孩。于是他开始规训孩子,父母和孩子就产生了对立,但其实是孩子与社会的对立。
换个角度,也对父母多了一些理解吧,因为他们所接受的社会性抚育就是和我们截然不同的,社会提倡“人多力量大的时候”的时候就生很多个,后来提倡“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的时候就只生一个。在提倡二胎三胎的现在,感谢现在网络的发达,能让我们看到关于生育各种各样的视角,而不只是跟随主流媒体的视角。
看到这句有种淡淡的悲哀,不是自由了,只是习惯不自由了。所有人都是社会和时代的产物。
02
还有很多观点对我来说也是很有感触:
① 孩子是父母「理想自我」的投射
“普通人怎样来卸去一些悔恨的重负,满足“再来一次”的重生愿望呢?——生个孩子。在父母眼中,孩子常是自我的一部分。”
父母常常把他们的「理想自我」投射给孩子,但他们的「理想自我」也是社会驯化过的,父母再将这个投射转移到子女身上。
万变不离其宗,其实父母还是在按照社会标准来规范、约束、培养孩子,按照社会要求在养育下一代。
更微妙的是:正因为这个理想是以"父母个人心愿"的面貌出现的,它比直接的社会规范更难抵抗。孩子可以反抗一个抽象的社会规则,但很难拒绝"爸妈为你好"这种包裹着情感的期望。从这个角度看,父母的理想寄托其实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更柔软、也更有效的形式——它把外在的强制变成了内在的情感负担。
虽然还没有孩子,但我想,这本书对我而言很大一个很大的提醒是:不要把理想自我投射给孩子(甚至也包括家人、爱人、朋友、宠物),不要把让孩子完成自己未完成的任务。不要因为别人催而生,而是重新思考生育这件事对自己的意义。
② 人类的感情是社会化的产物,而不是社会制度的基础。
我们常常认为:因为我们有了爱、恨、喜、怒这些情感,所以才创造了婚姻、法律、道德这些社会制度。
但费老说错了,正好相反:是因为社会有了存续,合作、抚育这些根本需要,所以才发明了各种制度,来规定和培养我们应该爱谁、恨谁,以及应该以何种方式去爱,去恨。
不是因为我们有爱有恨才结婚,而是社会给了我我们这样的制度,我们才这样去爱……
你想要的,是社会让你想要的。我们所谓的理想、目标,其实都是与社会期待相符合的,与其说是自我理想,不如说是社会塑造的众多理想中我们挑中了某个。
我们在说「自我意识」,可关于自我的意识又有多少是自己的,多少是社会塑造的呢?
③ 婚姻磨合
“在外婚的规则下,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成为严重的问题。”
过去的人更多是“先结婚,再磨合”。而现在的人,可能更多的是“只筛选,不培养”。
一个没有经历过婚姻的人,并不能从过往的经验里,知道婚姻意味什么,需要付出的代价,怎样经营婚姻,以及真正体会结婚的意义和责任。
人人生而不同,成长经历兴趣又各不相同,不会有真正的感同身受,接受这种差异性后,就应该明白,没有人可以完全理解你,不要对婚姻或对方有超出的期待,不执着,才容易在婚姻里幸福。
爱是需要习得的能力。爱情必须要让渡一部分自我,而这也必然导致过于坚固的“主体性”的应激反应。
一个健康的恋爱是一种相互塑造,也是一种自我查观与审视的过程。但这种“融合”不是自动发生的,得靠长期磨合、刻意经营。
03
这本书好的内容和观点启示还有很多,我想:我们遇到的种种问题,困境、难题,除了从个人的努力与际遇来反思,更应该从更高维度,从社会结构来观望。
我最初的「愤怒感」可能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传统生育制度对女性的牺牲与束缚,以及对于「美化后的婚姻」浪漫滤镜的破碎。
但这本书绝不是一本倡导不婚不育的书,《生育制度》剖析的是传统乡土社会的旧制度,这套制度优先服务社会整体存续、家族秩序,而非个体幸福。
它残酷、缺少温度,但在当时是整个群体的生存选择。它批判的是制度里的压迫与不平等,而非婚姻、家庭、生育本身。
我们要理解它的历史合理性,也要认清它的时代局限性。
如同书中提到的为了社会继替的稳定性,长期以来都是嫡长子继承制,这一点也正在被时代慢慢改变。
虽然制度如此冰冷残酷,可在制度之外,人与人之间的爱意、照料、善意、陪伴、扶持,我依然觉得是真实且有温度的。
站在当下,阅读这部近80年前的经典著作时,我们可以借着旧制度的反思,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
面对婚育、家庭、亲密关系的种种选择时,你回应的究竟是社会的期待、生物的本能,还是经过审视后的个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