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情感吃瓜人说个不同角度:如果按照「不愿意=强奸」的原教旨标准的话,强奸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
无意批判男性,但扎心实话是:很多男生心里根本没有「性同意」这三个字,他们真心实意地认为,女生说「不要」,其实就是「要」。
我吃瓜这么多年,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了。
男生约女生出来,想办法把人弄到酒店,或者弄到自己住处,甚至直接跟到女生家里。
然后就开始软硬兼施。
不是那种暴力胁迫,是那种你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但你就是很不舒服的「强迫」。
女生起初不愿意。
但是男生态度很坚决。
这里磨一下,那里蹭一下,嘴上说着「就一次」「我会对你好的」「你不喜欢我吗」,手上的动作一点没停。
不少姑娘回忆起那段经历的时候都说了这样的话:「那一刻自己是完全懵的」。
她不知道怎么拒绝,或者说她已经拒绝了,但对方好像根本没听见。
她想生气,但两个人又确实在暧昧,这时候翻脸是不是很奇怪?
她想推开,但对方也没打她,就是很固执地、一遍一遍地磨。
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我太保守了?是不是我真的喜欢他?是不是这本来就该这样?
然后事情就发生了。
第二天醒来,男生换了一副面孔。
温柔体贴,各种表白,说我们在一起吧,我给你买那个你上次说喜欢的包。
表现得比你男朋友还像男朋友。
女生心里说不上来什么感觉,但看到对方态度这么好,又说要在一起,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于是很多事儿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绕过去了。
——大家觉得,以上这种,算强奸吗?
法律标准上,算。
违背了女性的意愿。
但现实中,十个里有八个,没报警,没声张,甚至后来还真的谈恋爱了。
为什么会这样?
据我观察,不是因为女生没受伤,而是整个社会——包括很多女生自己——对「强奸」的想象还停留在「暴力犯罪」那个层面。
要反抗,要被打,要宁死不屈,要事后立刻报警,那才叫强奸。
如果没有这些呢?
如果只是被软磨硬泡地「搞定了」呢?
如果你事后接受了对方的「补偿」呢?
那你就是个自愿的。
至少在外人看来,你自愿了。
于是乎,「性同意」的灰色地带,就这样出现了。
只要没有暴力,只要女方事后同意,那——「强迫不算强奸」。
最终导致性同意的实际定义,和我们传统想象的发生了变化。
本人长期观察发现:
应然层面的性同意,大多指的是女方「事前」允许发生关系。
但实然层面的性同意,更多时候指的是女方「事后」允许对方把这件事定性为「不是强奸」,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可以是物质,可以是情绪,也可以是一段关系的确立。
我将其命名为「事后补票权」。
什么意思呢?
就是如果我喜欢你,我主动想跟你发生关系,那很好,你上车了,没什么可说的。
但如果是我不太愿意,或者说还在犹豫,你硬把我拉上车了,那你就欠我一张票。
你得补。
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二天态度很好的表白、正式建立恋爱关系、送礼物、各种温柔体贴等等。
如果男生补了票,很多女生的态度是「松一口气」。
因为他确实补票了。
说明他不是玩自己,他是真的喜欢自己,他是想负责的。
那这事儿就不是「被白嫖」,而是「恋爱中的一次不太愉快的开端」。
细品。
就很有趣,「强奸」的定性,正逐渐从事发的那一刻,转移到了「事发之后男生的表现」上。
不少女生,表面上觉得自己攥着「要不要发生关系」的决定权,但实际上,她们只有「你事后得给我一个交代」的追认权。
如果你补票了,那你当初的强迫就不是强奸,是冲动,是真爱。
如果你没补票,睡了就跑,那你当初就是混蛋。
但非常多的女生这时候也不会报警,因为说不清楚。
谁会相信你当初是不愿意的?你都没有激烈反抗。
你第二天还跟他发了早安。
而最黑色幽默的地方就在于这里——
男生觉得自己没强奸。
我又没打你,我事后还对你那么好,我还愿意跟你谈恋爱,我怎么就强奸了?
女生觉得自己……或许,不算被强奸?
他虽然有点强迫吧,但他后来补票了呀。他对我挺好的,我们在一起了,我不是那种随便被人白睡的人。
谁都不觉得自己有问题。
谁都觉得自己的行为是正常的。
——至少分手之前,女方是这么想的。
以上就会导致一个微妙的后果,很多男生心里是默认「先上车后补票」的。
我吃瓜这么多年,见过不止一个男生,在跟女朋友冷战的时候,对方明确不愿意,他强行发生了关系。
事后有些人会很委屈地来吐槽,说女朋友是不是不爱他了。
有一次我犹豫了半天,在群里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这……算强奸吧?
对方秒回:你别打拳。
不知道你们看到什么感觉啊,反正那一瞬间我是很恍惚的。
在这类人的认知框架里,根本没有「强奸」这个概念。
他们觉得彼此是情侣,自己有这个权利,女朋友不给他就是在冷暴力他、在惩罚他。
他们才是受害者。
至于追女孩的阶段,在非常多男生的思维里,性这件事,是「先上车,后补票」,睡到手再说,大不了之后我负责一点,对你好一点。只要我肯补票,我就不是坏人。
只要我没用暴力,我就没犯法。
甚至那个不敢先上车的人,还会被男性里的其他人嘲笑。
而且这套逻辑,在现实中……居然大部分时候真的能跑通。
因为真有很多女生,只要你肯补票,只要你不是她特别厌恶的人,她就认了。
于是这帮人越来越坚信,女生说不要就是要,只要把人哄上床了就是同意,只要事后表现得像个好男人这事儿就能翻篇。
甚至部分所谓的「泡学」教的就是这个,得吃才是硬道理。别管她嘴上说什么,看她身体说什么。不要就是害羞,拒绝就是考验。
只要你敢强推,大部分女生是会被搞定的。
在这类人的世界观里,性就像一件放在女方家里、但「不属于女方的贵重物品」。
女方只是个保管员,她不能自己决定给谁。
你不能直接去抢——明抢会报警。
但你可以骗,可以哄,可以软磨硬泡,可以想尽办法去弄到手。
谁能绕过她的看守把这东西弄到手,谁就是有本事。
那么问题来了。
——这套话术教出来的男生,会觉得自己在强奸吗?
更有意思的是,在很多男性的潜意识里,女性的性是分三六九等的。
年轻女孩的性,尤其是第一次,是具备「廉贵二象性」的。
它很贵,必要时候得付出很多资源才能得到。
它也很便宜,聪明的人可以不支付一分代价就搞定。
谁先弄到谁牛逼。
而年长女性的性,突然就变成了廉价但好玩的代餐。
对年轻小女孩不敢玩的那些套路,对姐姐可以随便用。
因为姐姐不值钱了嘛,不用那么小心翼翼。
从头到尾,女性的性都不是女性自己的。
它是一件被标了价的、可以被男性获取和比较的东西。
女性的感受是什么?女性的意愿是什么?
谁在乎呢。
这就是为什么「先上车后补票」这套逻辑能跑得通。
因为在很多男性看来,他做的不是「违背一个独立个体的意愿」,而是「从一个不太聪明的保管员手里拿走了一件东西」。
这件东西本来就不属于她,谁拿走不是拿?我拿走之后我愿意给点补偿,那我已经很够意思了。
但这还不是最玩味的。
最玩味的是:很多女性也是这么看自己的。
据我观察,性很多时候在女性手里,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焦虑。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女孩子从小被教的就是,性是一种资源。
你的第一次很珍贵,你不能随便给出去。给了就不值钱了,被抢了你就是个傻逼。
但如果是「给了男朋友」,那就还好。
恋爱脑难听,但比被人白睡好听一万倍。
在这种教育下长大,很多女生对「被强迫」的第一反应,不是愤怒,是恐惧。
恐惧自己不值钱了,恐惧被别人知道自己是「被白睡的傻子」,恐惧以后没人要了。
所以当第二天男生温柔体贴地说要在一起的时候,很多女生的第一反应是——太好了,他不是玩我。
至于前一天晚上的不舒服,那个说不清道不明的「被强迫感」,就被这个「太好了」盖过去了。
她甚至会给自己洗脑:其实我也挺喜欢他的,这就是恋爱吧。虽然开头有点怪,但结果挺好的。
你说她软弱也好,糊涂也罢,但这就是很多普通女生的真实反应。
某种意义上,她们不是在行使性同意权,而是在缴纳一种「焦虑税」。
用接受「被强迫」的隐痛,来换取「我不是被白睡的」这个名分。
尤其是第一次的女生。
失去第一次的恐惧,怕被人说不自爱的压力,让她们特别容易被「补票」给糊弄过去。
很多女孩的第一次就是这么莫名其妙没有的。
然后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才觉得哪里不对。
但那时候已经说不清楚了。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想,照你这么说,女生也太惨了。
但这事儿最荒诞的地方在于,这套规则是个烂泥潭,所有人都倒霉,包括正常的男性。
对女性来说,灰色地带的强奸风险就是真实存在而且大量存在的。
只要你不够「不好惹」,只要你软一点糊涂一点,你就可能被人用「补票」的名义把性拿走。
你手里没有真正的同意权,你只有一个「补偿谈判权」。
但对男性来说呢?风险同样存在。
因为真的有女生会利用这个「补票权」去索要超额利益。
你睡了,你补票吧。
但票价多少,我说了算。
你要是不补到位,我就说你强奸。你要是不负责任,我就让你社死。
诬告是真的存在的,而且不是个例。
这就导致了一个什么后果?
有资源的正常女性,在灰色地带里被侵害的风险在提高。因为男的觉得反正可以补票。
有资源的正常男性,在正常交往里被诬告的风险也在提高。因为女的觉得反正可以用补票权拿捏你。
所有人都不信任所有人。
明明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硬生生变成了互相提防、互相算计的零和博弈。
在我看来,会变成这种结果的内在原因不是性别矛盾,而是「性压抑」必然导致「性物化」,当一个原本正常的生理体验被彻底工具化,让所有人觉得这是一种资源,可以以物品的形式被售卖,被欺骗的时候,那一定不缺剑走偏锋动歪脑筋的人。
对男性来说,性是证明自己有本事、能搞定的工具。是征服,是占有,是可以跟兄弟吹牛逼的谈资。
对女性来说,性是可以拿来交换关系和利益的资源。是自己的筹码,是需要被「估值」的东西。
当性变成了工具和资源,它就跟「两个人互相愿意」没什么关系了。
它变成了一个交易场。
交易场里没有同意不同意,只有价格谈没谈拢。
你同意吗?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能出什么价,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大同案为什么会吵得那么凶。
意见不同的两拨人,活在完全不同的两套规则里。
一拨人活在「先上车后补票」的旧规则里。
他们觉得,我就是正常操作啊。我对她有意思,我也补票了,订婚了,我带她去酒店,她没激烈反抗,这不就是默许了吗?你怎么能事后翻脸报警呢?我平时这么干都没事,我哥们这么干都没事,怎么到你这里就变强奸了?你这是仙人跳,你这是诬告。
另一拨人活在「事前同意必须明确」的新规则里。
她们觉得,我不愿意就是不愿意。我嘴上说的不就是不。我没有义务剧烈反抗来证明我的不。你凭什么觉得你可以先上车再问我要不要坐车?我为啥必须给你补票的机会?我被伤害了,我明确拒绝了,你凭什么觉得你还有理了?我不给你补票,你就说我有问题,欺负谁呢?
双方本就积怨甚多,正好来了个萨拉热窝。
bang。
所以这案子热度高啊。
它把那个长期靠「女生默许」、「事后补票」维持着的灰色地带,一把掀开了。
掀开之后大家发现,卧槽,原来你一直是这么想的?
男的发现:原来很多女生的「默许」不是真的愿意,只是在等补票。
女的发现:原来很多男的的「追求」不是真诚的,只是想先把车上了再说。
信任就是这么崩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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