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21
夜晚长达一个小时的沉思,用一次连续不间断的逻辑来解释一下目前我对恋爱的看法吧。
首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我们如何确定恋爱的产生呢?在我看来,是有爱的产生,而爱这样一种奇妙的情感,该从何产生呢?这世界上产生爱的情况有很多,但最普遍最深刻地爱就父母对孩子的爱。当父母得知孩子的存在时,爱就开始产生了,并且当爱在母亲的子宫里发育,以及后来的妊娠,成长。父母与孩子产生的实质性,客观存在的生物物质联系,便生长演化出了爱这一个高于物质的精神联系。很简单的道理对吧。
与此同时我们看向男女之间的恋爱。其实共同的东西就是爱产生的机制。当两者之间开始产生名为恋爱的实质性联系后,爱才得以产生。这样的逻辑是反对一见钟情的说法的。在两个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时,是绝对不会产生名为爱的伟大精神链接。不切实际,毕竟连最伟大的亲情也是在物质联系(母亲的脐带连接着的胎儿,哺乳,共同生活……)产生之时才出现的。我们没有理由认为男女之爱大于亲人之爱,也许是等于,也许是不能做比较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世界上各种爱的产生例子来理解恋爱为啥要先有客观联系。
这段话的逻辑算是通顺,我认为适应了普遍规律具体到特殊情况的规则。
于是,在恋爱关系确定前,我们是不应该能产生男女之间的爱的,有的只是喜欢,对一个外在的喜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外貌,声音,品格,习惯,以及偶遇的缘分……这些都不是爱,只是喜欢。于是我们凭借着喜欢开始靠近,开始了解对方,爱的产生在解决了两大矛盾后才被生育出来。
而这两大矛盾,一个来自客观现实的隔阂,例如地域差距,双方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一个来着主观思想的隔阂,例如对恋爱的看法,对未来的打算,对表达情感的意愿……两种矛盾产生与双方相反的看法,一个人觉得恋爱要功成名就时,一个人觉得恋爱要白手起家时,各种矛盾……看法相反,但双方的喜欢仍然固执的挽留,那么矛盾就有机会解决。
矛盾不解决,恋爱关系无法得到一个健康的确立,那么这样诞生的爱一定扭曲的,甚至不能称之为爱。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方法论了。双方要如何去解决矛盾,如何达成共识,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续:7/14
双方双方,不要天真的以为双方会同时努力靠近,这并不能简单理解为方法论的问题。它有着更深刻的根源,一种来自中华土地上滋生扭曲了千年的家庭观念,说什么乡土中国,实际上是粪土封建,它像一个枯死的歪脖子树,腐败根系错综复杂,酝酿着恶臭,上腹肠鸣,下腹呃逆,恶臭恶臭,但是许多人活在这种恶臭中,我也是。异化永远存在,该死的人们永远虚伪。我需要再缓一缓,终有一天我会解释清楚这一切粪便般的规训。在我能够成功解放他人的时候。
续
我有病,我有病。你们全tm有病。老子不缺物质基础,老子不缺精神财富,妈的,老子不怕蛆虫在我眼前蠕动,烂狗在我耳边叫喊,一切可怜虫都是虫,令人作呕的虫,我tm就是最恶心的那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