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生活周刊》报道,最近剧本杀圈冒出个新物种——“恋陪”,简单说就是花钱雇 DM 跟你谈一场几小时的虚拟恋爱。
有多疯?玩家几小时砸上万是常态,为了锁定心仪的 DM,自费几千块定制古风妆造,送 1580 元的手工刺绣戏服,组局还要倒贴同车玩家……
看着这些新闻,我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就是“现代人,诚会玩!”问题是,你爸妈知道吗?还有就是作为法律人我老往下多想一层——
这钱,“分手”了还能要回来吗?
恋爱赠与,本来就是笔糊涂账。现实里情侣谈恋爱的钱,分手后能不能要,至今都是司法界公认的“玄学命题”。
《民法典》说得貌似很清楚:恋爱财物分两类。一类是普通无偿赠与——520 红包、节日小礼物、约会吃饭,表达好感用的,送出去就泼出去了,法院不管。
另一类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大额转账、三金首饰、买房买车款,奔着结婚去的,最后婚没结成,得还。
听着挺明白对吧?一到实务就全乱了。
同样是单笔两万块转账,A 法官一看:小伙子月薪才八千,两万超日常了,判返还。B 法官一翻聊天记录:全是“宝贝我爱你”,这就是情感表达啊,驳回。
暧昧聊天、老公老婆称呼算不算婚恋合意?各地法官各有各的理解。哪怕你转账备注“自愿赠与永不返还”,法院照样“穿透”文字表面,认定是附条件赠与,该还还得还。
“恋陪”模式,把糊涂账推向新高度。本来现实恋爱就够乱了,恋陪剧本杀直接把难度拉到了地狱级——因为它本来就是半真半假的。
门店收的场次费、演绎溢价,这属于服务消费合同。你花钱买情绪价值、买沉浸式体验,跟看电影、打赏主播一个逻辑。
玩了,爽了,再说“我当时上头了要退费”,法院基本不会理你。
真正麻烦的,是玩家私下送给 DM 的贵重礼物和大额红包——这块目前完全是法律空白,连成熟判例都找不到。
一种思路是:全算普通赠与,不还。毕竟大家心里都清楚,你爱的是剧本里的角色,不是 DM 本人,人家就是个打工人在上班陪你玩。
另一种思路相反:如果 DM “出戏”了,圈内叫“脏陪”——私下加微信、天天暧昧聊天、承诺线下见面,甚至暗示能发展成现实关系,诱导玩家持续砸钱。
这时候大额财物的性质就变了。玩家是奔着“真能成”去的,结果发现都是套路,那参照现实规则,大概率得判返还。
说句实在话,不管是现实恋爱还是剧本杀里的虚拟暧昧,花钱送礼这事儿,本质上都是自愿的。既然自愿,就不要想着要回来,装,咱就装到底。
当初一掷千金的时候,心动过、疯狂过、情绪价值拉满过。转头散场了,就跑到法庭上锱铢必较,一分一毛都要算清楚——说实话,不太好看。
法律上或许还有得一争,但人情道义上,赠与本来就是心甘情愿的事。事前理性消费、量力而行,远比事后耗上几个月打官司,追那点钱来得实在。
奇怪了,现在正常恋爱结婚的少了,却在剧本里爱得死去活来。为了不让这些扯淡事给法律人添麻烦,建议双方事前签一个“感情纯属虚构”的合同——玩完就完,谁反悔谁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