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恋爱期间相互转账馈赠十分常见,可一旦感情破裂,往来钱款极易引发返还纠纷。
近日,高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恋爱转账纠纷案,承办法官情理法理相融,妥善化解当事人财产矛盾,厘清恋爱赠与与借贷、日常消费的边界。


案情回顾
2020年,甘肃的贾英俊与紫阳的甄美丽确立恋爱关系,交往初期二人感情较好,贾英俊多次以转账形式向甄美丽支付钱款。2024年,双方感情破裂正式分手,就恋爱期间转账款项的性质及归属产生较大争议。
贾英俊主张相关转账属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甄美丽应当予以返还。甄美丽则认为恋爱交往本就是双向付出,约会聚餐、外出游玩、购置生活用品等相处开支自身亦有投入,不同意退还钱款。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贾英俊遂向紫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甄美丽返还恋爱期间赠与款项共计6万元。
法院调解
高桥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细致梳理全部转账记录、双方聊天记录以及恋爱消费相关证据,梳理每笔转账发生时间、金额和款项用途。法官考虑本案源于情侣分手产生的情感财产纠纷,双方并无尖锐矛盾,生硬判决容易加剧彼此对立、加深隔阂,选择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之初双方僵持不下,贾英俊坚持转账数额明确,分手就该全额拿回赠与钱款;甄美丽则觉得数年情感付出无法用金钱衡量,自身同样承担不少恋爱开支,不愿承担全额退款。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分开沟通劝解。对于贾英俊,法官细致区分情侣特殊节日红包、日常心意赠与、大额附条件转账的法律区别,告知恋爱中自愿小额馈赠无法主张返还,不能将恋爱所有花销全部算作对方负债。针对甄美丽,法官讲明大额转账并非全部属于无偿心意馈赠,结合转账场景、金额综合考量,部分大额款项理应酌情返还。
法官兼顾二人数年感情基础与双方实际经济付出,反复居中斡旋、平衡双方利益,耐心劝说彼此换位思考,放下过往情感纠葛。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二人放下争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甄美丽分期返还贾英俊转账款项30000元,双方再无任何财产争议。本次调解柔性化解矛盾,避免一纸判决激化私人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陈顺苗

在此提醒大家:情侣恋爱期间转账不能一概而论,520、1314等特殊寓意红包、日常聚餐礼物等小额支出属于无偿赠与,分手后无权索要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财物赠与,恋爱无法继续时给付方有权要求酌情返还。感情和金钱应当划清界限,恋爱往来转账尽量备注款项用途,妥善留存转账凭证。感情聚散无常,切莫因金钱纠纷撕破情面,发生财产争议可通过协商、司法调解等温和方式解决纠纷,理性处理情感与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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