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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礼说理·法安农商】恋爱账本里的“法”与“情”

  • 2026-10-15 02:10:57
【问礼说理·法安农商】恋爱账本里的“法”与“情”

近日,源汇区人民法院大刘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恋爱期间经济往来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25年2月,张某与李某经介绍相识。为表结婚诚意,张某通过介绍人向李某转付5000元“诚意金”,双方随后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张某始终秉持缔结婚姻之目的,对李某悉心照料并持续投入:不仅为其代付外卖订单累计达1万余元,还应李某索要为其购置了价值8千余元的苹果手机及千元护肤品,加之日常红包转账1万余元,短短数月累计支出4万余元。

然而,随着交往深入,双方因性格不合导致恋爱关系走向破裂。眼见缔结婚姻无望,张某认为其大额支出系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遂将李某诉至源汇区法院,要求返还各项费用及利息。

“一庭一策”靶向施策,精准厘清争议焦点

案件受理后,大刘法庭迅速启动“一庭一策”研判机制。承办法官并未因案件标的不大而轻视,而是针对婚约财产纠纷涉及情感纠葛与金钱往来的复杂性,进行了细致的类案研判。

承办法官紧扣《民法典》关于婚约财产纠纷的司法解释精神,将双方恋爱期间的转账明细逐一梳理,区分为“日常消费”“节日红包”与“大额彩礼性支出”,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的事实与法律基础。

“问礼说理”融情于法,品牌力量化干戈为玉帛

调解过程中,大刘法庭充分运用“问礼说理·法安农商” 品牌工作法,将法律的刚性约束与乡情民俗的柔性引导相结合。

“年轻人恋爱期间的财务往来,既要算‘法律账’,更要算‘感情账’和‘诚信账’。”承办法官一方面向李某释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接受彩礼或大额赠与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另一方面也劝导张某,日常生活中的小额红包及共同消费支出系表达爱意的方式,难以全额索回。

经过多轮“背靠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放下芥蒂达成调解:李某向张某返还15000元。至此,这起纠缠数月的情感金钱纠纷在大刘法庭“矛盾不出村、解纷在一线”的司法实践中顺利落幕。

在“一庭一策”研判机制与“问礼说理·法安农商”品牌工作法的精准发力下,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通过释法说理、温情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庭返还原告张某15000元,一场因“情”与“财”交织的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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