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犯罪叫做不作为犯罪,就是说,你什么也没做,却已经构成犯罪。
所谓不作为犯罪,就是《刑法》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行为人有作为的义务,且有作为的能力,但没有去作为,与作为的犯罪具有等价性,那么行为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了解不作为犯罪,对于避免躺着中枪意义重大。
那么作为的义务有哪些来源呢?
首先,对危险源的监督义务。包括对危险的物的监督义务,比如你饲养的藏獒咬人,你所有的广告牌可能倒塌伤人,你家中放置的易燃物可能起火造成火灾,没有尽到监督义务的你,造成了严重后果,你就是不作为的犯罪。
包括对危险的人的监督义务。你的未成年子女的对他人的伤害行为,医生对精神病患者的管控义务。
包括对危险的自己的监督义务。也就是行为人对自己先前行为所创设的危险具有监督义务。比如,将车辆停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了他人车辆和人员的伤亡,你开挖道路不去设置警示标识,造成他人伤亡,你就已经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杀人)罪。
其次,对无助法益(刑法保护的权益)的保护义务 。具体包括,来源于法律规范规定的保护义务。比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保护、抚养、赡养义务。知道或应当知道未成年子女落水,不去积极救助,造成子女溺亡,就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包括因职务或者业务产生的保护义务。 比如,警察下班后在酒店看见拐卖儿童,而没有采取措施,就构成了不作为的犯罪。
包括因自愿行为而产生的保护义务。比如,自愿救助弃婴后,又将其抛弃,构成了不作为的遗弃罪。
最后,来源于对特定领域的支配而产生的阻止义务。具体包括对于发生在自己的建筑物内、车内的危险具有防止的义务。比如,出租车司机有阻止在自己车内发生的盗窃、猥亵、强奸行为具有阻止义务,已经让一个受伤的人上了自己的私家车,就有将其及时送医救治的义务,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就成立了不作为犯罪。
女朋友和妈妈同时掉进河里,你先救谁?有了法律上的答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