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明确裁判标准,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
一、恋爱期间日常花销:不算彩礼
案例:恋爱同居期间,双方多次互转日常开销,分手后一方要求返还全部转账。
法院认定:日常消费、表达情意的小额转账属于情谊行为,用于共同生活,不属彩礼,不支持返还。
二、以结婚为条件的购房购车款:可按彩礼处理
案例:为结婚向女方支付15万元购车款,后未登记结婚。
法院认定: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额给付具有彩礼性质。未结婚可部分返还,综合考虑消耗情况、共同生活时间等。
三、借婚姻索取财物:“闪婚闪离”需全退
案例:相识3天“闪婚”,收彩礼后10余天离家并提出离婚。
法院认定: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极短,有借婚姻索取财物之嫌。支持离婚并全额返还彩礼。
四、长期共同生活:即使未登记,彩礼也可不退
案例: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后关系破裂。
法院认定: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彩礼用途是核心考量因素。已长期共同生活建立家庭,可不返还彩礼。
五、政策背景
2024年2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规范彩礼范围、返还条件;
加大打击“婚托婚骗”行为;
核心原则: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既保护给付方权益,也防止彩礼成为变相交易。倡导文明婚俗,弘扬和谐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