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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可能是人生最大的一笔风险投资?
这话听起来有点扎心,但仔细想想,还真不是危言耸听。
过去人们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是水到渠成的事;
可如今,从相亲见面、谈彩礼、买房买车,到领证同居,每一步都像在走钢丝:
稍有不慎,就可能人财两空,还落下一地鸡毛。
尤其这几年,关于彩礼的新闻频频上热搜:
有人为凑28.8万彩礼借遍亲戚,婚后不到一个月女方回娘家再没回来;
有人恋爱一年多转账十几万,分手后想讨回却被法院驳回;
还有人花15万给未婚妻买车,结果车开走了,婚却没结成……
这些事听着像段子,却是真实发生的案例,背后牵扯的是普通家庭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积蓄。
好在,法律没有袖手旁观。
2024年2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2026年初最新发布的五件典型案例,正在悄悄改变这场“高风险合作”的游戏规则。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彩礼到底该怎么看、怎么给、怎么要回来:
不讲法条堆砌,只说人话,讲清楚普通人最该知道的那些事。
先说一个基本共识:彩礼不是买卖,更不该是敛财工具。
我国《民法典》早就写得明明白白:“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这句话听着简单,但在现实中,很多人就是栽在这上面。
比如2025年公布的那个典型案例:
女方四年内结了三次婚,每次收彩礼8万到18万不等,婚后几乎不共同生活,一吵架就回娘家,男方想复合她直接拉黑。
法院最终认定,这根本不是结婚,而是打着婚姻旗号要钱,判她全额返还彩礼。
这类案子多了,司法系统不得不出手划清边界。
新规定第一条就点明:只有“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才算彩礼。
换句话说,如果你给钱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娶她过日子”,而且符合当地婚嫁习惯,比如北方某些地方确实有“三金一银”、南方有些地方讲究“六万八万”,那这笔钱才可能被认定为彩礼。
反过来,如果只是谈恋爱期间你给她买包、转账520、1314,或者节假日发个红包,哪怕金额不小,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你事后要回来。
为什么?
因为这些属于“表达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本质上和请吃饭、送花一样,是情谊行为,不是为了缔结婚姻的“对价”。
2026年1月发布的刘某诉张某案就很典型:
两人同居一年多,互相转账频繁,女方也给他买衣服、充话费,最后分手男方要求返还所有转账,法院直接驳回:
因为这些钱已经混同为共同生活开支,没法一笔笔算清楚。
那问题来了:怎么判断一笔钱是不是“以结婚为目的”?
其实法官会看几个关键细节。
比如,给钱的时间是不是在双方谈婚论嫁阶段?
有没有父母或媒人参与商量?
聊天记录里有没有明确说“给你这笔钱是为了结婚”?
比如赵某给李某15万买车,前提是“你收了车就去领证”,结果车买了,证没领,法院就认定这笔购车款具有彩礼性质,酌情判部分返还。
这里特别提醒一点:
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先同居后结婚”,觉得感情稳定了再办手续。
但法律上,“是否办理结婚登记”仍然是彩礼返还的重要分水岭。
根据新规第五条,如果已经领证并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般不能要回彩礼。
但如果领证后只住了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就分开,而且彩礼数额明显过高,比如超过当地人均年收入好几倍,法院是可以酌情支持部分返还的。
什么叫“数额过高”?
法院会综合考虑你家的经济状况、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彩礼用途等因素。
比如一个县城家庭年收入五六万,硬凑出30万彩礼,导致全家负债,这就可能被认定为“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即便领了证,也有机会主张返还。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彩礼不一定只给女方本人。
现实中,很多彩礼是直接交给女方父母的,尤其是农村地区。
新规定第四条明确:
在婚约财产纠纷中,给付彩礼的男方及其父母可以一起当原告,接收彩礼的女方及其父母也可以一起当被告。
这意味着,如果彩礼进了女方父母口袋,他们也可能要承担返还责任,这在过去是有争议的,现在终于统一了标准。
当然,法律也不是一味偏向给付方。
如果男方隐瞒重大疾病、有暴力倾向,或者在交往中存在明显过错,法院也会在返还比例上做调整。
比如因男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导致未能登记结婚,女方返还彩礼时就可以适当减少金额。
毕竟婚姻是双向奔赴,不是单方面“交钱提货”。
那么,普通人该如何规避彩礼风险?其实核心就两点:一是留证据,二是讲清楚。
首先,大额给付尽量用银行转账,备注“彩礼”或“结婚用”。
现金交付虽然符合某些地方习惯,但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金额和用途。
其次,涉及购房、购车等大额支出,最好有书面约定或聊天记录佐证“以结婚为前提”。
哪怕只是微信里一句“我给你转15万买车,咱们下个月去领证”,关键时刻也能成为关键证据。
另外,别迷信“习俗”二字。
有些地方彩礼动辄二三十万,甚至要求“一动不动”(一辆车一套房),这种明显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要求,本质上已经背离了彩礼“礼”的本意。
新规定出台的初衷,正是要遏制这种攀比之风,让婚姻回归情感本质,而不是变成一场财务交易。
最后想说的是,法律能解决纠纷,但无法修复感情。
再完善的规则,也无法替代两个人彼此尊重、坦诚沟通的基础。
彩礼本应是两个家庭对新人的祝福,不该成为压垮婚姻的第一块石头。
与其纠结“万一离了能不能要回来”,不如在婚前多了解对方的人品、价值观和家庭观念。这些看不见的东西,往往比看得见的彩礼更重要。
最高法一次次更新规则,不是鼓励大家算计,而是希望每个人在走进婚姻时,都能少一些盲目,多一分清醒。
毕竟,婚姻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
愿我们都能带着爱与理性出发,既不被传统绑架,也不被现实击垮,在这个复杂的时代,稳稳地走好自己的路。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