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人格还没发育健全的时候,就急着钻进婚姻的里。说难听点,这是在谋杀对方的人生幸福。
我有个哥们儿,他追他老婆时,真是让我们瞠目结舌。
他给女朋友系鞋带、凌晨三点买宵夜、吵架永远先道歉,给他女朋友感动得一塌糊涂。
大家都觉得他女朋友捡到了宝,他们很快结婚了。
可结婚不到半年,这哥们变了。他不再是那个温顺的追求者,而成了客厅里的“暴君”。
衣服掉在地上,他绝不弯腰捡,等老婆下班回来收拾。老婆生病想让他煮个面,他第一反应是皱眉:“那我晚饭怎么办?”
他的逻辑很简单:“我在追求你的时候已经付出了全部尊严,现在任务完成了,该你回报我了。”
其实他谁也不爱,他只爱那个“被服侍、被迁就、永远处于中心”的自己。在这段关系里,伴侣只是他用来延续童年娇惯生活的工具。
这正是阿德勒在《自卑与超越》里揭示的真相:那个追求你时完全放下尊严、卑微到极致的人,往往最危险。因为他没自我。一旦得手,他会不顾一切地从你身上,把自己失去的尊严狠狠地“讨回来”。
很多人问:为什么有人婚前婚后判若两人?
其实,他从没变过。他在追求你时那种“不要尊严”的低姿态,本质上是一种利己的占有手段。
在成长中他只学会了关注自己。他在考虑任何问题时,第一反应都是“我能从中获得什么”。
阿德勒观察过大量的“娇惯型人格”。这些孩子从未学会如何与人合作。在这种人格逻辑下,婚姻不是合作,而是他个人的“权力延伸”。长大后他们其实就是想给自己是找个“新妈”或“新爸”。
我们怎么在领证前把这些“人格残疾”拎出来?
有办法,一个人的婚姻观,不是由环境决定的,而是由他对环境的“认知”决定的。
考察一个人是否适合结婚,不是看他父母是否有钱或恩爱,而是看他对原生家庭的态度。
以下这些“亲人态度观察公式”,能精准识别一个人的婚姻潜力:
如果一个人对父母表现出“情感冻结”,就是拒绝讨论任何家庭话题,他在婚姻中大概率也会回避亲密联结。
比如,那些总说“我爸妈的事我不管,跟我没关系”的人。这种人表面上独立,实际上是“防御回避型”。婚后一旦产生冲突,他最擅长的就是冷暴力。
那些对父母表现出异常关怀、甚至牺牲自己利益去满足父母的人,往往持有“控制替代型”婚姻观。
这类人通过掌控家庭关系来获得安全感。在婚姻中,他们会要求伴侣也像他一样,无条件地服从于他的家庭秩序。
比如,“我妈把我带大不容易,你多顺着她点怎么了?”这句话背后隐藏的逻辑是:我的家庭排序永远高于你的需求。他在寻求主导权,而你,只是他孝顺人设里的一个配件。
而能够理解父母的局限的人,往往拥有“成长型婚姻观”,在婚姻中能够主动进行自我完善。即使他有缺点,你也应该选择这种类型人缔结亲密关系,因为你们能共同成长。
如果你发现对方是个“表演型”选手,刻意营造完美形象,或者是个“索取型”暴君,指望你填补他的内心黑洞,那我建议你:跑,快跑。
怎么判断:别看他说了什么,看他在利益受损或压力巨大时,是否还具备“利他”的本能。观察对方对弱者的态度:如果他对服务员颐指气使,那他在家里迟早也会把你当成奴仆。
为什么要这种重视甄别对的人,这关系到亲密关系的本质。
阿德勒认为,“爱”的课题超越了这个人的维度,选择亲密关系不是为了“我的幸福”也不是为了“你的幸福”。而是为了 “我们的幸福”。
亲密关系作为最高级的人际关系形态,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他就像一份合伙事业,需要有勇气去经营。
所以婚姻不自由吗?确实不自由。
因为婚姻本身就是一场关于“让渡自由”的契约。它的不自由在于,你不能自由地只考虑自己,而是要付出心力,让“我们”一起过得轻松。
明白了这一点,你就会发现,那些追求“绝对自由”的人,根本不配拥有婚姻,他们在结婚中就是在“谋害”对方的人生。
婚姻不是避风港,它是两个身心健全的成年人,在契约绑定下,决定一起经营幸福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