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那些送出的礼物,分手后还能追要回来吗?真实案例揭示法律底线
男女恋爱期间总有热情涌动,不少人习惯偶尔送上礼物表达心意。可一旦感情走到尽头,这些东西是不是还能收回来?吴某曾陷入这样的困扰。他与赵某恋情正浓时,慷慨买了摄像机及其它物品,并亲手交予赵某。等到赵某提出分手,吴某觉得自己不过是将这些物品“暂借”给了对方,于是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财物。赵某反驳,明明是吴某主动送的,哪来的借用?如果说是借的,为什么没有借条?吴某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法庭审理过程并未选择相信吴某的说法。事实上,不少恋人赠送礼品习惯口头表达,几乎没人专门写下清单或借条。法官在审理时也承认,恋爱关系里,两人交换礼物通常是表达情感,属于自愿赠与。如果执意认定是“借用”,也得有书面约定。吴某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法院最终判断这属于正常的情感赠与,吴某败诉,赵某无须归还任何物品。
这类情感法律难题并非中国独有。2010年,洛杉矶一男子向前女友讨回分手时送出的钻戒,法庭同样认定为赠与,不支持索回。2016年,英国某小伙声称送女友一辆自行车只是“暂存”,但没有合同也没能如愿追回。类似事情屡见不鲜,无论地域,恋爱期间送出的物品多被看作一份心意,不是借物归还。即便分开,若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只是临时托管或借用,法律很难支持追回。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尝试不同做法。2022年,深圳有男士与女友共同购买名牌包,双方事先商定若分手则各自分割财物,最终分手后按约各得一半,这样的案例因有协议,法院判决支持分割。和这些事例相比,那些口头约定、无书面凭证的物品赠与几乎没有追回可能。另外也有反例:某对情侣在分手后仍凭借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证明大额财物是暂时借用,最终有少数被法院认定为借贷关系而予以返还,但这属于极少数。
法律对恋人之间礼物归属的标准并不复杂。送出去没有书面明确借用证据,物品就归接受者所有。即便有人不满,也难以改变事实。分手后的清算,多数人的心情像打碎的瓷碟,无法还原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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