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继续摸鱼看书。或许是最近重拾法语这项语言,第一本想看的书是自己之前阅读过的《洛丽塔》。久闻大名,但等到大学的时候才开始阅读。大学同学说这是她英文名的来源,Dolores,可书名不是《洛丽塔》吗,那我要去读一下,我是一个虚荣的人,我想知道别人聊的话题是什么。我已经忘了自己第一次阅读的感受,只记得读完之后,完全不认同“古老的欧洲诱奸了年轻的美国”这个评价,“诱”这个文字太美化了这个故事,像是在抹茶蛋糕上撒上糖霜,不让它尝起来这么苦。但本质上这本书是痛苦的,Dolores生命的早逝,就像她的姓氏一样,haze,烟雾遮住的星星。(书名乃至文中,都是以洛丽塔来称呼她,但在这里我想用她的正名,Dolores)这次再读《洛丽塔》,我会非常愤怒在第一部里,亨伯特在幻想给夏洛特下药,侵犯Dolores的场景。我的脑子里会幻想出一个雨夜,狂风大作的雨夜。因为药效发作的关系,夏洛特在房间里昏睡,另外一个房间里,亨伯特在奸淫Dolores。外面的风雨、房间内的事情,都是恐怖的,无法逃离。还有他们在发生关系的时候,Dolores是这样地说。“你是说,”她跪起身子,对着我,追问道,“你是个孩子的时候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吗?”在我的认知中,像是更加在强化Dolores是一个妖精的形象。她在诱惑着亨伯特,亨伯特的确是一个禽兽,而Dolores也知道这样的行为是什么,两个人就这样堕入无尽的深渊。以及纳博科夫狡猾的文笔(褒义),他非常精准地定位了亨伯特这个角色的心理,认同自己的做法、美化自己的做法。在整本书中都表达出一种雾蒙蒙的美感,亨伯特没有错,错误的是他的年龄,他究其一生都在寻找安娜贝尔。当我小时候在浏览这本书的相关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些人用“禁忌之恋”、“忘年恋”的词汇来概括。而现在,我看到这样的形容的时候,我会愤怒。如同诱奸的“诱”字一样,“恋”这个字,用所谓的爱来包装这个腐败不堪的故事。亨伯特确实用大量爱的词汇来描述这个故事,而当我们聚焦Dolores在这里面的反应。她在事后悄悄地哭泣、车里的吼叫、在争吵的时候的用语。这是一场强奸,是亨伯特的强迫,是一个成熟男性对一个年幼女性的剥削。这是一个倾斜十分明显的天平,而“恋”这个字眼却在试图把它恢复平衡。这是在模糊人物之间的不公平,美化这个故事,利用人们对爱情的渴望,使得这样的故事具备一定的凄美性,进而再扭曲人们对这样事件的看法、讨论,从而忽略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场剥削,一个年幼、失去双亲的女性在一场暴力中无法逃离,前面是火坑后面是虎穴,最后鲜艳的生命就这样褪色消失。纳博科夫的笔下,亨伯特的视角看Dolores是一个性感妖精,但请我们回到原文,此时的Dolores12岁,也就是一个小学生。天呐,在这个年纪的孩子,就算是和同龄人“恋爱”,大众也会把她归于是不成熟的“早恋”,大众是认为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是不理解爱情。而当这个故事扩展到是和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的时候,却蒙上一层不应该存在的“美感”,更不是一个所谓的悲剧,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法制故事。而到第二部,Dolores开始理解这一段关系,逃离这段关系的时候。亨伯特开始将她描述为一个叛逆的青春期女孩,用她要零花钱、逃课的行为,来掩盖自己对于这个女孩的控制,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慈父的形象。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受害者,而真正的受害者却变成一个疯女人。(吵架逃离的Dolores,无关和好,因为她仍旧无法独立生活)最后灰星镇的见面,亨伯特请求Dolores和他一起走的时候,是这样描述的。“不,”我说,“你完全弄错了。我要你离开你偶然碰到的狄克,离开这个糟透了的狭小的地方,跟我生在一起,死在一起,什么都跟我在一起(大意如此)。”
“你疯啦,”她说,脸上抽动起来。
都可以看出,这是一段畸形的过去,纵使Dolores在逃离之后没有接受多少良好的教育。但是随着年数增长和阅历,都可以非常清楚地知道,这是一场强奸、一场剥削。
在当前的一些视频网站上仍旧以“萝莉”“爱”“大叔”这类词汇宣传的时候,何尝不是对Dolores的强奸、剥削。而这样的描述又会干扰年轻女性对于爱情的判断,模糊暴力与爱的界限。
我并没有反对这本书以及相关影视作品,我想表达的是,这就是一场暴力,无关恋爱。而我们用“恋”这个字眼来表达,何尝不是披着亨伯特的外皮对这本书做着同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