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沟通协商:当婚姻恋爱中出现情感纠纷时,首先要尝试双方进行沟通协商,理性地分析问题,找出矛盾的根源。通过平和的谈话,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彼此曾经陌生,因为共同语言、共同志向等在一起,若因为某一方的过错或者是误会,导致了婚姻、恋爱情感产生矛盾纠纷,要像当初刚认识一样,心平气和地好好沟通,切莫情绪激动。如果双方有孩子,要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照顾对方的感受,维护家庭稳定,保障孩子权益。2.寻求调解:如果双方沟通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就近的妇联组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镇(街道)综治中心婚调室、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调解组织或村寨的寨老、乡贤等进行调解处理。他们将听取双方的意见,提供中立的建议,解释有关法律,帮助化解纠纷。俗话说,听人劝、得一半,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中立方法。切不可仅仅站在自己的立场去思考问题、用自己的方法解决问题,切不可做出极端的事、说出极端的话,为将来和好留有余地。3.协议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双方可以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双方需要拟定离婚协议书,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仍然坚持离婚的,可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将结婚证交回,并领取离婚证。协议书中应把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写清楚,不留后患。特别是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因为协商而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剥夺子女的权利,要尊重子女的选择权,无论子女交由哪一方抚养,终归都是你们共同的子女,成年后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不能因为离婚时男女双方的约定而免除。4.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请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综合考量,最终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裁决。起诉离婚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作出的选择,也是代表国家作出的裁决,男女双方都必须遵守法院的裁决。若某一方对裁决不服,可依法上诉或另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问题另案处理,不影响婚姻关系的终止。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的案件中,若没有复杂的财产分配争议,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不需要聘请律师,减少诉讼成本。符合司法救助的,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请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