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见钟情的不同结局
一见钟情的恋爱故事,多见于小说与影视剧中。一对俊男靓女在某个场合偶然相遇,一两个传情的眼神,三五句试探或挑逗的话语,双方便点燃起爱情的烈火,经过食不甘味寝不安枕的思念和轰轰烈烈的热恋之后,以举行婚礼或进入洞房而告终。
小说与影视剧中的爱情故事,为何多是一见钟情?我想恐怕是受篇幅和时间的限制之故。如果作家与编剧不能开门见山,删繁就简,让一对男女迅速进入恋爱角色,并且终成眷属,就会使故事拖泥带水,疲软乏味,令人不堪卒读或不忍卒看。
人们处在封闭保守的年代,由于社交圈的狭小和交通、通讯的不便,一见钟情的恋爱故事很少发生。而一旦发生,便有很大的轰动效应。如今时代已变,歌厅舞场,旅馆酒店,以及那定期的沙龙和不定期的会议或什么活动……都是发生这类浪漫故事的场所,而电话、网络和便捷的交通工具,则是爱情之火的助燃剂和热恋男女脚下的风火轮,大大缩短了一见钟情的男女终成眷属的时间。因此,此类故事也就很容易发生,以致屡闻已觉不新鲜。
有的男女在一起唱了几首歌,便开始恋爱;有的男女在一起跳了三场舞,便成了情人;有的男女在某个沙龙谈了两晚上文学,便开始同宿一床;有的男女参加了一次联谊活动,便开始向结婚大步迈进……更有那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所不在的网络,使得成千上万的男女在虚拟的空间里未见而钟情。
近几年,多家电视台的相亲节目办得热火朝天。场上十几、二十几位花枝招展的美女一字儿排开,供男人挑选。而美女们也以留灯、灭灯的方式,行使自己挑选男人的权利。在灯光的映照下,台上的佳丽们更加光彩动人,秀色可餐,令上场的男人眼花缭乱,紧张的腿肚子发抖,激动得手心冒汗。
条件优越的男人,登场十几分钟,便有望牵走一个美女,与她共赴爱河。有的男人专为台上的某个姑娘而来,在场上或短片中陈述对她的爱,有的姑娘看中某个男人,便留灯表示愿意跟他走,或是干脆大胆直白:“我看好你噢,你愿意带我走吗?”
有的电视相亲节目,还设有大奖,牵手成功的男女或是去爱琴海,或是去夏威夷免费旅游,等于让一见钟情的男女越过了谈情说爱的麻烦阶段,直接去度蜜月。并且让他们的蜜月有几分异国情调,更加刺激。这种方式,比通过任何方式一见钟情的男女,都要来得更直接,更迅速,更方便。
不知这种相亲比吃碗面条还要方便的电视节目,是哪位鬼才策划的。这种速配法,使多少男女免去了从相识到相恋的繁文缛节,痛痛快快地直奔主题。
五花八门的相亲节目,给单身男女创造了许多一见钟情的机会,但钟情之后,是闪电分手,还是闪电结婚,婚后生活幸福与否?却不见有多少跟踪报道。我老人家关注了某电视台的相亲节目两年余,只听主持人报道过三对男女喜结伉俪。而一些当场牵手的男女,下台之后立即分手,或不久便断了来往,网上却时有披露。可想而知,其余的数以百计的牵了手的男女,不是下台三天就各奔东西,就是度完了“蜜月”就宣布散伙,总之皆无果而终。
更有人甚至忘记了对方的名字(因为站台的美女多用的假名),正如塞万提斯先生所说:“有的男女清早见面,到黄昏就已经上手,那只是逢场作戏,分开就撇在脑后。”
有的男女,在相亲节目上牵手之后,虽然结了婚,后来却闹上了法庭。有一对男女在某电视相亲节目上牵手,很快便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男的竟应女的要求,赠送她一辆宝马轿车和一台液晶电视机,并将轿车登记在女方名下。不料两人又很快分手,从一见钟情到互道拜拜,不过三个多月。男的不愿人财两空,向女的讨还轿车和电视机,而女的却翻脸不认账,说从未和他谈论婚嫁,更未收到对方的宝马轿车。男的只好将女的告上法庭。后经原告律师核实,女的因嫌男人是外地人而悔婚,说:“我一北京女孩,嫁给你一小外地的,你一宝马三系就完事了?”原来是户口和金钱问题浇灭了她的激情,使她果断告别了浪漫,回归现实。一场一见钟情的喜剧,也到此剧终。
最近媒体又有报道,某三十二岁的女编剧,在电视相亲节目上向男嘉宾表示,她渴望婚姻与家庭,想尽快结婚,圆爷爷去世也未能圆的梦,(不愧是编剧,你结婚是你爷爷的梦想?)并发表一番动人的爱情感言,被一男人带走。不料,该女婚后两个月,竟趁丈夫熟睡,两刀将他砍死(刀法利落,堪比剑侠),并自砍两刀,制造遭受家庭暴力的假象(足智多谋,好比特工),结果被警方识破。此案虽是特例,但实在骇人听闻。
而今,发达的交通、通讯和媒体,给男女之间的交往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便利,而一见钟情的故事也越来越多。有人说“现在有些男女,见面三分钟便要上床”,未免夸张。但男女初次见面,“取诸怀抱,晤言于一室之内”,花上两个小时谈情说爱,再花上一个小时共进晚餐,然后“因寄所托,放浪于形骸之外”,将爱推向高潮,也可谓顺理成章。或借用一句广告词,已经“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认识三两个月,便向亲朋庄严宣告,要结为百年好合,更不是什么令人惊讶的新闻。但闪电结婚的人中,有不少人不久又玩起了闪电离婚,结婚三五天或三俩月,便到领结婚证的地方换了离婚证。据媒体报道,那些玩谐音,赶什么吉利日子闪婚的男女,没几天又闪离的人不少。
在文艺作品中,一见钟情的恋爱故事,大多以结婚划上句号。而在现实生活中,恋爱结婚,只是一桩婚姻漂亮的开头。结婚之后那漫长的日子,才是故事的主体。结婚以后的故事涉及柴米油盐、烧洗煮涮、生儿育女,琐琐碎碎,缺乏诗意,毫无浪漫可言。小说家或剧作家可以避而不说,而现实生活中的男女却无法回避。婚后的生活,对一见钟情,且闪电式结为夫妇的男女,是一种测试,一种考验。
说是测试,因为恋爱阶段的男女,无不将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而把不那么美好,甚至令人厌恶的一面深深隐藏。这被隐藏的一面,经过婚后朝夕相处和平庸琐碎的生活的测试,往往会暴露无遗。说是考验,因为婚后的日子不是三月五月,而是几十年,双方能否适应或接受对方的种种缺点,将婚姻进行到底,须经过考验才能断定。现实生活中,在这种测试和考验面前现出原形,最终分道扬镳的男女不知凡几:
一对男女在火车上相识而后热恋,婚后女方才发现她的阿波罗痴迷于麻将,垒起方城来不舍昼夜,于是战火不断,终于互道拜拜;
一对男女在舞厅里相识并闪电式结婚,同居一室,男方才发现他的维娜斯懒得出奇,并且仍把跳舞当做主业,于是矛盾迭起,终于各奔前程;
一对男女在诗歌沙龙相识相恋并很快结为伉俪,婚后女方才发现她那写下无数令她迷醉的情诗的偶像,原来是个暴君,那些诗也大多是抄来的……
文艺作品中一见钟情的故事,因其极富浪漫色彩而颇具诱惑力。特别是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更是将其视为“经典”爱情。不知多少男女心中暗暗企盼乘一次火车,便遇到一位千娇百媚的美女,或是出门旅游一趟,便遇到一位英俊多情的帅哥,与其闪电相恋,共泳爱河。
我老人家乃俗骨凡胎,年轻时也曾经有过此类幻想,并且为一直无此艳遇而遗憾。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耳闻目睹一对对浪漫过后是痛苦的男女,我不再羡慕因一见钟情而草率结成的婚姻。托尔斯泰先生说:“一见钟情,往往只是爱的火花,不断地观察才能燃起感情的熊熊烈火。”这话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