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恋爱走不到最后的三点原因
大学里的恋爱一般来讲走不到最后,都是要分手的,从我身边的例子来看,主要原因我认为有三个。第一个是大学生的片面性局限,第二是选择的自由度问题,第三是对象与原生家庭的磨合问题。
这个片面性局限,是被“谈恋爱”这个概念的本质所决定的,是不能为人力所避免的。恋爱的本质是基于“喜欢”的感性出发的,是由于对方身上有某些吸引自己的特质表现出来,被自己发觉。但人是复杂的,一个人身上既有吸引自己的特质,招致自己“喜欢”,相反也必然有为自己所排斥、厌恶的特质,是未被发现的。后一种特质是在日久相处当中,逐渐所发现的,在发现的过程中,结合自己所处客观环境的变化,吸引自己“喜欢”一个人的特质也会逐渐发生改变,以及自己对对方这些特质认识程度的变化、新鲜感降低等问题多者结合,最终会使对方对自己的吸引力逐渐下降。
选择自由度问题,则是由大学生所处“大学”这个环境阶段所决定的,亦是不可避免的。在大学里,学生尚未脱离被设计好的环境体系的“象牙塔”。大家处在一个环境里,只是因为被小概率筛选到一起。所以这个小圈子的社会环境,是被地域、分数段、年龄段所圈定的,拥有特定评价体系而产生特定文化氛围的地方。正因为这个“象牙塔”的存在,那些在人生中真正重要意志品质(抗压、判断力、政治能力等不做赘述),是无法体现的。一旦脱离了这个“象牙塔”,社会环境和评价体系的迅速复杂化,会击碎原有自身原有的评价体系,这种评价体系的变更也会变更对于对象的认识。而选择范围(选择自由度)的迅速扩大,会使我们看到更优秀,更合适的选择(人的本能一定会重视更优秀更合适的人),此消彼长,会导致关系难以为继。
最后一点就是对象和原生家庭的平衡问题。零零后我接触过的这一代人,有一个通病,就是不善于承担家庭责任,不善于代际社交。强调自由真实的追求,进而可以判断,“自由、理想”且带有过去环境因素的恋爱和“传统、现实”且带有未来环境因素的家庭势必要发生冲突。可以断言,这种冲突对初出大学者来说,处理起来是极有难度的。
综上,这三个客观情况可以概括成三个矛盾,即静止和变化的矛盾、部分和整体的矛盾、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这些矛盾势必要随着时间发展和环境变化暴露和显著起来,如果没有主观力量积极而正确的介入调整,当然地会导致有利于分手的因素扩张而有利于延续恋爱的因素减小,使得大多数校园恋爱走向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