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我走进一家旧书店。书店藏在小巷深处,门脸不大,进去才发现别有洞天。从地板到天花板,到处都是书,挤挤挨挨,重重叠叠。空气里弥漫着旧书特有的味道——纸张、油墨、灰尘,还有一点点霉味,混在一起,竟让人觉得安心。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目光在书脊上扫过。大多数书都不认识,认识的那些也引不起兴趣。走到最里面的角落,光线暗了下来,书架上的书落满了灰尘,显然很久没人动过。我正要转身离开,忽然看到一本书斜斜地插在那里,书脊上的字已经模糊,只隐约认出两个字。
我把它抽出来。灰尘扑簌簌地落下,呛得我打了个喷嚏。是一本诗集,薄薄的,泛黄的封面,出版于三十年前。作者我没听说过,但扉页上有一行钢笔字,写着:“给晓晴,愿你永远心中有诗。1987年春。”
我翻开第一页,读了几行,就放不下了。那些诗句,朴素、真挚、干净,像是从心里流出来的,不矫情,不做作。我一页一页地读下去,忘了时间,忘了自己在哪里。读着读着,我觉得作者就在我身边,在跟我说话,说他的喜悦、他的忧伤、他的孤独、他的爱。
窗外的光线渐渐暗了,书店老板打开灯,昏黄的灯光照在那个角落。我抬起头,才发现已经过去两个小时。我合上书,舍不得放下。那一刻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是我找到了这本书,是这本书在等我。它在角落里落灰,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一个读懂它的人。
我买下了那本诗集,只花了两块钱。出门时,老板说:“这书放了好多年了,你是第一个翻它的人。”我笑了笑,没有说话。抱着书走在街上,我觉得自己像刚结束一场约会。是的,在那个下午,在那家旧书店的角落里,我和一本落灰的书,谈了场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