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还没结婚就分手,恋爱期间的转账算赠与还是彩礼?
小编回答: 要看具体情况,不是所有转账都能要回来。
关键看三点:金额大小、转账目的、是不是符合当地婚嫁习俗,2024年2月实施的彩礼新规说得很清楚,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在谈婚论嫁阶段给付的大额财物,通常有双方父母参与或介绍人见证。
这些情况一般认定为彩礼,分手可以主张返还:大额整数转账比如10万、20万,备注写了彩礼、聘金、五金这类字眼,或者是订婚时当着双方家长面给的钱。
这些情况通常认定为一般赠与,很难要回来:520、1314、5.20这种特殊金额,情人节、生日转的红包,平时吃饭旅游买礼物的花销,还有多次小额转账累加起来的钱,法院认为这些是为了表达爱意、维系感情的馈赠,不属于彩礼范畴。
还有一种情况是借贷,如果当时说好是借的、约定要还,那不管结没结婚都能要,所以转账时最好备注清楚用途,大额的留好记录,各地法院标准可能不同,拿不准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