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爱派”与“爱我派”之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与爱情有时是颇难统一的,比如两个相爱的人难成眷属,而两个不爱的人却阴差阳错地结为夫妻。曾几何时,有人提出口号曰:“找个爱我的人做老婆(或丈夫),找个我爱的人做情人。”这口号一经喊出,便广为流传。然而真正有多少人言出必行,行必有果,闹它个鱼与熊掌兼而得之,多少年来,恐怕尚无人做过调查,也无法调查。
其实,对于这个“立足婚姻,寻找爱情”的口号,大多数人不过是觉得有趣而姑妄言之,真去实践的只是某些先富起来的人或贪官污吏。腰包不丰头无纱帽的草民,即使有此雄心,也壮志难酬。这种骑马找马的干法,不光是实践起来困难重重,即使鱼与熊掌真的兼得了,最终也大多是闹得消化不良,上吐下泻。于是人们又放弃浪漫,回归现实,女人希望未来的丈夫以爱情为聘礼,男人则希望未来的妻子将爱情作嫁妆。大概由于中国是口号大国的缘故,这种美好的希翼,结果又化作两句口号,一曰:“找一个我爱的人”,二曰:“找一个爱我的人”。这两语口号代表着择偶的两大主张,而持这两大主张的人又分成两大派系:“我爱派”和“爱我派”。
“我爱派”认为,婚姻乃人生大事,只要不是将结婚离婚当作游戏的人,谁都会慎重对待。如果找一个我不爱的人,岂不是糟蹋了自己的青春,对不起自己的一生?与一个我所不爱的人共同生活,我不仅在任何方面都难以产生激情,而且觉得是在忍受痛苦的折磨。如果是我爱的人,我可以为他(她)奉献我的一切,即使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要否上天去摘星星,或跳到海中去捞月亮,我只听他(她)的一声命令。只有与我爱的人在一个屋顶下生活,我才会感到幸福美满,不虚此生。
“爱我派”认为,要想使婚姻幸福美满,就要找一个爱我的人。他(她)真心爱我,才能对我体贴入微,才能为我任劳任怨。他(她)真心爱我,才会处处为我着想,事事听我使唤,并且能赞美我的长处,原谅我的缺点。与一个不爱我的人在一起,岂不是让我在爱情的沙漠中生活?到那时,谁来关心我的喜怒哀乐,谁来对我嘘寒问暖?不关心倒也罢了,若是对我的意愿毫不尊重,我要朝西,他(她)偏要朝东;我要朝东,他(她)偏要朝西,那岂不是矛盾百出,烦恼不断?与其如此,我还不如一人称孤道寡,独往独来,免得整日与愁烦相伴。
“我爱派”与“爱我派”的择偶观,听起来头头是道。然而我老人家想,那大概也只能是嘴上谈爱,真要是实施起来,恐怕如愿以偿者少而大失所望者多。
“我爱派”只强调要找一个我爱的人,但我所爱的那个人是否爱我?是否拿我的爱当回事?就难说啦。世间可爱的人多矣,如果我忽视了爱的可能性,只是觉得某人可爱便爱,其结果很可能是一厢情愿,或曰“剃头的挑子,一头热”。那些影星歌星,无不是既美丽又聪慧,可爱得不得了。但你若既不是导演老爷,又不是高官富豪,却鬼迷心窃,意想天开,去向她们求爱,恐怕你就是在她们的豪宅前跪上三天三夜,她们也不会买你的账。等到你跪得晕到在地,她们恐怕连120都不会打,因为这全是你咎由自取。你哪怕是跪得心力衰竭,翘了辫子,也与她们无关。
刘德华先生是个万人迷,他有一次在福建泉州海峡体育中心举办个人演唱会,一女子竟脱光衣服在场外冒雨裸奔,口中高喊:“刘德华,你在哪里,快出来啊!”警察将她带到派出所,问她为何如此,她说,她目前未婚,要嫁给刘德华。但刘德华并未因她如此痴情而来跟她见面。
甘肃兰州的杨小姐,从十六岁时便单恋刘德华。她看遍了华仔的所有影片,唱遍了华仔所有的歌曲,以致想华仔想得神魂颠倒,要看着刘德华的影视大海报才能吃得下饭。她的爹妈为了圆她的美梦,买掉房子(老爹甚至想买肾),让她多次去香港、上北京追星,闹得倾家荡产。后来杨小姐的老爹以教师证作抵押,借款万余元,与老伴一起陪杨小姐同赴香港,去见刘德华。在一次演唱会上,杨小姐终于如愿以偿,不但见到了华仔,而且和他合了影。但杨父却对华仔未与女儿单独相对而不满,让女儿回到旅馆,与老伴在外散心,后在一快餐店坐了整夜,写下数页遗书,趁老伴打瞌睡时,跑到码头跳海自杀。杨小姐随后起诉华仔,要他向她道歉,并陪偿精神损失费一百万元。她当然不能胜诉,因为她的疯狂和老爹自杀,刘德华没有任何责任。
现在有些大学生,跑到女生宿舍向他所爱的姑娘献上九十九朵玫瑰、或用几百支蜡烛燃起心形,或高喊姑娘的名字,把“我爱你”喊上一千遍。姑娘如果不爱他,他那一套除了丢人现眼,能有别的收获乎?可见,要想找一个我爱的人,还要对方接受你的爱才行。
“爱我派”只强调要找一个爱我的人,但爱我的人是否值得我爱?如果不值得我爱,我是否就能接受对方的体贴关心?无论男女,只要稍有出众之处,爱慕者便不止一人,甚至是络绎而至。如果我仅以对方是否对我百依百顺,是否能为我奔走效劳作为择偶的标准,恐怕不仅忽视了自己的感情,降低了爱情的标准,而且可能会被甜言蜜语与利益所诱,陷入择偶的误区。
一个有文化修养,且经济条件尚可的男人,如果一个外貌很丑心灵也不美的女人,或一个外貌虽美,但不通情理,生活追求享受的女人,高喊着“我爱你,我爱死你了”,硬要嫁给他,他能接受乎?一个才貌俱佳,心地善良的姑娘,如果一个斗大字识不了两箩筐的粗汉,或是一个满身恶习的男人,向她献赤胆表忠心,说爱她爱得要死要活,她能接受他的爱乎?无论男女,即使是一时糊涂或迫于压力,勉强接受了他(她)的爱,但与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生活,无论他(她)怎样顺从、怎样体贴、怎样殷勤,恐怕最终仍会“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桑榆以为,“我爱派”与“爱我派”都忽视了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爱情必需建立在互爱的基础上。一方的情,得不到另一方的呼应;一方的爱得不到另一方的回报,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单相思而已。不能互爱的男女,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同了床,也大有可能异梦。这样的婚姻也很难谈得的上“美满”二字,倘若生活上遇到挫折,或遇到富有魅力的第三者出现,两人就很可能互道“拜拜”,离婚散摊。这样的例子,举将起来,可就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