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纯真年代的爱情》,当中有个角色叫冯琳,她经过厂里推荐上大学,毕业后回到厂办工作,很受领导赏识,她也因此积极操作厂内推荐自己的男友王德发上大学,最终如愿,男友回来后,看到冯琳退回一线,只是一名纺织工,在自己的工作分配中帮不上忙,因此提出分手:恋爱是自由的,分手也是!
我看到这儿,脑袋里有个疑惑:是吗?
我先认定前提成立,也就是——恋爱是自由。两个青年因为自愿发展为情侣,期间没有他人的强迫,完全因为彼此间生发出的吸引,爱慕。
其中一方提出分手,从另一方的角度,比如冯琳,全力付出,在人生低谷时收到“出局”通知,这是典型的被分手,从她的角度来看,那是没有享受到自由的!
之前我看《守护解放西》那个纪录片,有个女孩因为三观不合,要和男友分手,男友死缠烂打闹到了派出所,民警梳理下来这个女孩在感情内并无过错,但依旧没有享受到分手的自由。
还有更极端的情况,一方没有感情了,干脆冷处理,不联系,不回应,等对方受不了提分手,甚至不了了之。
由此来看,恋爱确实是高风险的事情,一旦涉及到两个人,那就必须牺牲掉一部分个人的自由。
原来流行“我喜欢你是我的事,和你没关系”,停留在个人私密的情感来看,确实如此,但走进恋爱,那就“身不由己”。
当然也会有漂亮的案例,井柏然和倪妮。不撕,一条微博说清楚,然后各走各的,再不牵扯。
看来恋爱还是要找体面人谈。
那我们再来看看这个结论的前提:恋爱都是自由的吗?
《纯真年代的爱情》当中还有一个角色——凌漪,下乡时被安排喂猪,不堪艰苦,准备上吊时被男主方穆扬救下,并且获得了方穆扬让出的上大学的名额。
因为这样的过往,别人都以为两人是男女朋友,凌漪不承认但也不否认。我想她的心中应该是有倾慕的,毕竟是拯救自己的人。
但方穆扬昏迷住院时,凌漪在同一个城市,知晓情况也从未去看望过。她不能和一个可能醒不过来的人扯上关系,她也不能冒被挖出黑历史的风险。在个人前途面前,她觉得爱情不重要。
明明有好感,碍于前程不面对,不表达,这样看来,恋爱也不是自由的吧?
很多恋爱会穿插很多非“爱”的考量,出身呀,家庭呀,未来呀……我也并不觉得这是个功利的行为,古人讲门当户对,我想就是把恋爱需要基础,要考虑条件讲得很清楚了。
怪不得大家喜欢霸总,喜欢那份无条件的爱。
顾城有首诗《避免》中写到:
你不愿意种花
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
是的,为了避免结束
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如果恋爱和分手都不是自由的,你还会选择吗?
如果可以后退,你还会进入今天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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