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女)和程某某(男)曾是一对恋人。恋爱期间,李某某前前后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给了程某某共计10万余元。分手后,李某某拿着转账记录,一纸诉状将程某某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这笔钱,理由是“借款”。然而,程某某却喊冤:“这都是恋爱期间的正常花销和赠与,凭什么还?” 这起案件经历了从一审、二审到再审的全过程,判决结果也发生了大反转。
一审、二审法院(南京江宁区法院、南京中院): 大部分不支持。
法院认为,除了有一笔2万元转账,因为程某某在短信里明确说了“借我两万五...这笔钱是属于借款!”,且李某某回复同意,这2万被认定为借款。其余8万多,因为发生在恋爱期间,且李某某无法证明双方有明确的“借款合意”,所以被认定为赠与或共同消费,驳回了李某某的诉求。
再审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大反转!支持全部返还!
江苏高院再审后认为:
1. 关于2万元借款: 程某某在短信中明确表示是“借款”,且有借有还,这部分铁板钉钉,必须还。
2. 关于剩余8万元: 程某某辩称,这些钱是李某某在归还“之前”欠他的现金借款。但程某某的陈述前后矛盾,一会儿说全是现金给的,一会儿又说有转账,却拿不出任何证据(如取款记录、借条等)来证明自己曾借给李某某大额现金。
法院最终认定: 既然程某某无法证明李某某的转款是“还款”,那么李某某持有的转账记录就是有效的借款凭证。最终,判决程某某归还李某某全部1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判例评析:恋爱期间的钱,到底是啥性质?】
法院到底是怎么区分恋爱期间金钱往来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析:
1. 民间借贷(有借有还)
核心特征: 双方有明确的“借款合意”和“款项交付”。
如何判断:
(1)微信/短信明确说“借”:就像本案中的2万元,聊天记录里说了是“借”,那就是借。
(2)有借条: 这是最直接的证据。
(3)虽无借条,但有大额、频繁的转账: 如果一方短时间内向另一方转了大额资金,而对方无法证明是赠与或共同消费,法院可能认定为借贷。
2. 赠与(送了就要不回了)
核心特征: 一方自愿无偿给予,另一方接受。
主要包括两类:
(1)一般性赠与: 恋爱中的正常开销,比如请客吃饭、送的鲜花、小礼物,或者在“520”、“1314”等特殊节日的红包。这些在法律上通常视为表达感情的无条件赠与,分手后要不回来。
(2)附条件赠与(彩礼): 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彩礼”、“四金”等。如果婚约解除,结婚目的没达成,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
3. 不当得利(不该拿的就要还)
核心特征: 一方获利没有合法依据,致使另一方受损。
典型案例: 南京栖霞区法院审理的一个案子中,男方为帮助女方周转生意转账10万,后双方分手。法院认为,基于恋爱关系的经济帮助,在关系结束后,女方继续占有这笔钱就没了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4. 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禁止)
核心特征: 以结婚为条件,索要财物。这是《民法典》明令禁止的行为。一旦查实,获得财物的一方应当返还。
【本案判决的关键:举证责任】
第一步:原告举证。 李某某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钱给了程某某。
第二步:被告反驳。 程某某说这不是借款,是李某某在“还钱”。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程某某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李某某欠他钱”这个事儿。
第三步:结果。 程某某拿不出任何证据,而且自己说的话还前后矛盾。法院只能认定他“举证不能”,最终采信了李某某的说法。
一句话总结:主张“是借款”的一方,要证明对方说过要借;主张“是赠与”或“是还款”的一方,也要拿出证据来。光靠嘴说,没用!
【律师建议:恋爱期间,如何“谈钱不伤感情”?】
1.大额借款,留好“字据”: 如果确实是大额借款,不要不好意思,通过微信、短信明确款项性质,或者写个简单的借条。比如,“这笔钱是我借给你的,你周转开了记得还我”,对方回复“好的,谢谢”。这就构成了借贷合意。
2. 特殊转账,备注用途: 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时,在备注栏写清楚用途。如果是借款,可以备注“借款,急用请收”;如果是表达爱意,可以备注“生日快乐,爱你哦”。这既是情感的记录,也是未来可能的证据。
3. 避免现金交易: 大额资金的往来,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留下清晰的流水记录。现金交付日后很难举证。
4. 区分彩礼与赠与: 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大额财物(如购房款、购车款、大额礼金),最好能有双方家长的参与或书面约定,明确其“彩礼”性质。
【最新动态:最高法发布彩礼纠纷新规】
2024年,针对彩礼纠纷这一热点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裁判规则:
明确彩礼与一般赠与的界限: 特殊节日赠送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日常消费性支出,不算彩礼,分手/离婚时一般不用返还。
考虑“共同生活”因素: 即使办了结婚登记,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很短,离婚时仍可能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诉讼主体扩大: 彩礼返还纠纷中,可以将实际参与彩礼给付和接收的父母列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
保护妇女权益: 在处理彩礼返还时,会充分考虑女方是否有妊娠、孕育子女等情况,平衡双方利益。
结语
恋爱是美好的,但也要保持一份清醒。我们不主张用金钱来衡量感情,但也需要用法律思维来保护自己。无论是借款还是赠与,无论是彩礼还是日常消费,清晰的约定和完整的证据,才是对双方感情最大的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