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经济纠纷中,死磕以下六点。首先我们要明确,恋爱产生的经济纠纷,哪些情况下需要将钱财返还?
一、民间借贷:若无法证明转账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且对方有同意还款的意思表示,如聊天记录中有“这钱我会还你的”等话语或有书面借条,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成立。
二、不当得利:情侣间互相给付欠款,符合借贷或不当得利条件,法院一般会支持。
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恋爱哄骗对方钱财的:如果一方隐瞒或者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恋爱哄骗对方钱财,达到法定数额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不能仅仅依靠转账记录,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并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才能综合认定。
四、给付的彩礼,在一定情况下可要回:彩礼的给付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若能证明确为彩礼的,以下三种情况法院明确支持退还彩礼:
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②、③项情况,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五、以婚姻缔结为目的的转账:一方明确表示以婚姻缔结为目的的转账,因不属于个人的主要原因导致分手的,另一方应当返还转账财产。
六、同性恋爱之间以维系感情稳定为目的的转账:一方为维护感情而发生的大额转账,因不属于个人的主要原因导致分手,从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应当返还转账财产。具体处理原则参照异性恋非婚同居财产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