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去年秋天在抖音上注册了一个账号,专门分享自家那只橘猫的日常。那只猫胖乎乎的,特别爱吃,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样子萌翻了一堆网友。
有一天,一个头像很可爱的女孩私信他:“哥哥,你的猫咪好可爱啊,我可以去看看吗?”
小王点进对方主页看了看,都是些自拍和生活碎片,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小姑娘。他想,有人喜欢自己的猫,这不是挺好的嘛。
两人加了微信。
女孩挺会聊天的,从猫咪聊到工作,从电影聊到美食。一个月下来,小王知道了她今年21岁,单身,在附近一家奶茶店上班。她也很“关心”小王——问他多大啦,在哪儿上班啊,一个月挣多少啊,租的房子大不大啊。
小王都一一回答了。28岁,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运营,月薪一万出头,租了个一居室。他还发了自己公司的照片、租房合同截图,心想这姑娘挺细心的,还知道关心这些。
“那周末我来找你玩吧,看看你家猫咪。”女孩说。
那天是周六下午。女孩穿着一件白色卫衣,扎着马尾辫,看起来比照片上还要年轻一些。小王心里犯过嘀咕——这也太显小了吧?但他没好意思问。
两人先看了场电影,然后回了小王家。橘猫正在沙发上打盹,女孩抱着猫拍了好多照片。后来,他们发生了关系。
事后,小王迷迷糊糊快睡着了。
“哥哥。”女孩推了推他。
“嗯?”
“我跟你说个事,你别生气。”
小王睁开眼,看见女孩坐在床边,低着头玩手机。
“其实我才14,不是21。”
小王一下子清醒了,坐起来:“你说什么?”
“我还没过15岁生日呢。”女孩翻着手机,“你要不信,我身份证拍给你看。”
小王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他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还有,”女孩抬起头看着他,“你给我转30万吧,这事儿就算了。不然我就报警,说你强奸我。”
那个晚上,小王没睡着。他翻来覆去地想,怎么可能呢?聊了一个月,她那么会聊天,那么“成熟”,怎么可能是14岁?可身份证照片就摆在那里,出生日期清清楚楚。
第二天早上,他又收到女孩的微信:“哥哥,考虑得怎么样了?30万,我可以写个谅解书,保证不追究你。”
小王没回。
“那我自己去公安局了。你别怪我,是你自己没问清楚年龄。”
小王的电话是在当天下午打到我这里的。
作为他的律师,我需要先给他理清几件事:
第一,我国刑法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如果对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要看是否存在暴力、胁迫等手段,以及是否违背女方意愿。
第二,这个案件里,女孩自称不满15岁,已经超过了14周岁。关键要看发生关系时,小王是否明知她不满14周岁。如果聊天记录能证明,女孩一直自称21岁,且外表、谈吐都表现得像成年人,那么小王主观上并不“明知”对方是幼女。这一点,对小王有利。
第三,女孩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以报警为由威胁索要30万,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小王可以保存聊天记录,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小王现在最该做的,不是给钱,而是保存所有证据,立刻报警。
三天后,小王在派出所做完了笔录。女孩被警方找到时,还试图继续“谈判”——“我跟他开玩笑的,他要是给我点补偿,我就不追究了。”
她不知道的是,她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而小王,因为证据保存完整,加上聊天记录显示女孩确实谎报了年龄,警方最终没有对他立案。
这件事给小王上了一课。他现在还在发猫咪视频,但再也不轻易加陌生人了。有时候评论区有人问“你家猫真可爱,能去看看吗”,他都会回一句:“谢谢喜欢,咱们猫咖见吧。”
法律小贴士:
性同意年龄:我国刑法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明知与否:是否构成犯罪,要看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如果对方谎报年龄且外表、谈吐足以让人相信其已成年,可以作为抗辩理由。
敲诈勒索:以报警、曝光隐私等为由,索要财物,涉嫌敲诈勒索罪。遇到这种情况,保存证据,及时报警。
自我保护:网络交友需谨慎。对自称成年但言行举止显得年幼的网友,不妨多留个心眼,必要时要求查看身份证件。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