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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书|深圳婚姻律师欣律


问题121.
婚家系列
恋爱期间共同购房,分手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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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共同买房,分手后房产分割往往成为棘手难题。别担心,结合法律实务经验,我们团队为您清晰梳理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帮您妥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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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一般会结合二人的书面协议、出资等因素,决定二人分得的份额/折价款。
1、有书面协议:则按协议约定的份额来分,比如协议说各占50%,基本上就按这个来。
2、无书面协议,但能证明出资:按出资比例分割。比如您出了70%,对方出了30%,基本上就按这个比例来分。
3、完全无证据:一般会均分。这个时候,搜集出资、对方过错等相关证据就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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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不显名的另一方处于劣势,要留意以下两点:
1、一方全额出资:如果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并且提供出资凭证,分手后大概率可以主张退还。
2、双方共同出资:即使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只要能提供支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您有出资,依然可以主张自己应得的份额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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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子有贷款怎么办?
1、协商解决:协商房产归一方,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2、共同出售:协商出售房产,再分割房产价值。
以上两种方式,都要注意签署书面约定,避免对方反口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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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首付到装修,所有支付凭证务必妥善保存,关键时刻都是证据;最好提前做好书面约定,给彼此一份保障。如果您也有类似的问题或处于诉讼纠纷中,可以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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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以上评析仅供参考,不等同于法律意见,亦不代表实际处理的裁判依据和最终结果。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后台私信留言或添加WX:xinlvping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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