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四川达州恋爱时每月转账算日常消费还是算彩礼?
小编回答: 关键看转账的目的和金额。
法律上没有一刀切的答案,最高法的口径是:恋爱期间日常消费、表达感情的转账,一般不认定为彩礼,但如果每月转账金额较大,且发生在双方已经明确谈婚论嫁之后,法院就会综合考量了。
达州通川法院2024年审理过一起案子,男方婚礼前分四次转了18.8万元,法院认定这属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彩礼行为,悔婚后判决女方返还40%,这个案子说明,大额转账一旦被认定为彩礼,分手后是可以主张返还的。
判断的核心逻辑就三点:转账时双方是否已有明确结婚意向、金额是否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水平、转账备注或沟通记录里有没有涉及婚事,如果每月转的是几百块吃饭买礼物,基本算日常消费;如果是几千上万且持续累积,又恰好在谈婚论嫁阶段,法院大概率会往彩礼方向认定。
有纠纷的话,建议保留好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这是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