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呢,接到一个咨询,听完真是给我无语到了。
一个姑娘和一个男生谈了一个多月的恋爱。期间,男方送了她一些礼物,价值不大,加起来也就400块钱。后来两个人没谈拢,分了手。分手之后,这男的居然发来一段巨长巨长的微信,总结一下就是要求她把那400块钱退回来,还威胁她要是不还就走流程。
姑娘又气又慌,问我:“律师,这钱我该不该退?”
退吧,姑娘又太憋屈了,不退吧,又怕男方一直纠缠,烦都烦死。
姑娘到底该怎么办呢,别着急,咱们先来看看法律上对于恋爱期间的那些账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1
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法律怎么看?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恋爱期间的财物能不能要回去,核心看三点:性质、金额、目的。不是所有送出去的东西都能往回要,也不是所有收下的东西都能安心揣着。
✅ 无需返还的情形
1. 一般性赠与
日常小额礼物、节日红包、生日祝福等,本质就是表达爱意,属于无条件赠与。东西一旦送出,所有权就转移了,分手后无权往回要。
2. 特殊含义红包
520元、1314元、999元这些带特殊寓意的转账,法院基本都认定为维系感情的赠与,不属于彩礼,分手后不用退。
3. 日常共同消费
一起吃饭、看电影、旅游花的钱,属于双方自愿消费,不存在返还一说。
4. 符合“彩礼新规”的小额财物
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说了: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以及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分手后无需返还。
400块钱的小礼物,既不是彩礼,也不是什么“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就是恋爱期间表达心意的小玩意儿。送都送了,分手了往回要?法律不支持。
✅ 可能需要返还的情形
当然,也不是所有恋爱期间的财物都不用退。以下几种情况,是要还的:
1. 附条件的赠与
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物,比如房产、车辆、贵重首饰、大额现金。婚没结成,赠与的条件没成就,人家可以要求返还。
2. 借贷关系
有借条、有聊天记录明确说是“借”的,那就是民间借贷,不管分没分手,该还就得还。
3. 借婚姻索取财物
以结婚为由强行索要大额财物,法院也会支持返还。
一句话总结:奔着结婚去的大额赠与,没结成婚,原则上要退;日常恋爱的小礼物、小红包,送出去就是送出去了,往回要?基本上不会获得支持。
#2
真实判例:300元小额赠与,法院怎么判?
光说法律可能还有点虚,来看看法院真实判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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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一:特殊含义红包+日常礼物,驳回返还请求
-案情:恋爱期间,男方多次给女方转账,有13.14元、52.1元、520元这些特殊金额,也有一些日常礼物。分手后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全部。
- 判决:法院认定这些都是维系感情的一般赠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属于彩礼或附条件赠与,驳回男方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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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二:千元以下小额赠与,无需返还
- 案情:恋爱期间男方送给女方千元以下的小额财物,没有约定以结婚为目的。分手后男方要求返还。
- 判决:法院认定为无条件赠与,而且没超出日常交往范畴,不支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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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三:大额款项+小额转账,区别对待
- 案情: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转了11万多的大额款项,也有一些小额日常转账。分手后男方要求全部返还。
- 判决:法院认定大额款项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结合具体情况酌定返还60%;但千元以下的小额转账和特殊含义红包,无需返还。
因此,400块的小额日常礼物,既不是彩礼,也不是附条件赠与,法律上压根儿没有返还的义务。
#3
为什么分手后会有人追讨礼物?
讲完法律,咱们来聊聊“人心”。
一开始我真的很不理解,这男就这么缺钱吗,300块也能往回要?后来转念一想,未必。
很多时候,分手后的“追讨”,本质上是一场情绪发泄:
- 有人用“算账”来发泄不甘心——“我对你付出了这么多,你就这么对我?”
- 有人用“要钱”来找最后的控制感——“我不能就这么被你甩了。”
- 还有人就是觉得自己“亏了”——恋爱没谈成,礼物不能白送。
但是说一千道一万,不管是哪种心态,在法律面前都得讲道理。一般性赠与,送出去就送出去了,分手后往回要,法律不支持。
#4
恋爱中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完了“能不能退”,再来说说“怎么防”。这几招,希望你用不上,但一定要知道。
1.转账备注留痕
日常表达爱意的红包,可以备注 “爱意表达”“节日快乐”,避免被事后主张为 “借款”。如果是对方明确要借的钱,一定要备注 “借款”。
2.区分赠与与借贷
恋爱中涉及大额金钱往来时,要明确是 “赠与” 还是 “借款”。如果是借款,最好写借条,保留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3. 特殊金额有含义
520、1314、666 等金额,在法律上会被倾向认定为 “表达爱意的赠与”。如果你不想被定性为赠与,可以选择普通整数金额转账。
4.遭遇追讨别慌张
明确告知对方:小额日常礼物属于赠与,法律不支持返还。如果对方持续骚扰、威胁,保留好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必要时可以报警或寻求律师帮助。
#5
写在最后
回到开头前来咨询的这个女孩的问题,这300块钱,还,是情分,不还,是本分。
无论她最后做出什么选择,都值得被尊重。
恋爱中的赠与,是两个人曾经真心相待的证明,不是分手后拿来清算的筹码。
希望每个走进爱情的人,都能在付出真心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毕竟,爱的时候体面,分的时候,也得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