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明确:小李恋爱时未满18岁,无独立收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赠送他人手机、电脑及大额转账行为,远超学生日常消费,且未获父母追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小李有权要求返还。
随即,法官逐一核对恋爱期间双方每一笔花销,确认小王需要返还金额,考虑到两人均为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择了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最终,通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悉心开导,双方达成和解:小王退还小李1万元,分期还清。
案结后,法官特意打电话与身在外地的小李父母进行沟通,并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提醒父母多陪伴孩子,关注小李的婚恋观和消费观,积极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1. 未成年人学生应专注学业,同时树立正确婚恋观、价值观。
2. 恋爱再甜也要保留分寸,财产边界要分清,别让曾经的美好点滴变成分手后的“锱铢必较”。
青春可贵,别被糊涂的“恋爱账”耽误前程。愿每一位青少年,都能理性爱人、合理消费,在法治护航下,好好成长!

往期回顾



审签:唐 磊
审核:周兰兰
校对:申玲琳
编辑:岳久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