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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汀:终生未婚的恋爱小说家
简·奥斯汀这个名字,今天听起来就像“爱情小说”的代名词。可你大概想不到,这位把恋爱故事写得让全世界少女心动的女作家,自己却终生未婚。
她1775年出生在英国汉普郡一个牧师家庭。家里八个孩子,她排老七,上面有一个哥哥接一个哥哥,直到第八个才是妹妹。而她最亲的人,是唯一的姐姐卡桑德拉。姐妹俩相差不到三岁,从小睡一张床,分享所有秘密,一辈子好得像一个人。卡桑德拉后来也终生未婚,不过不是被命运亏待,而是未婚夫病逝后,她选择把余生留给了妹妹和家人。
简的父亲是个穷牧师,收入微薄,却有一笔巨大的财富,家里藏书几百本,在那个年代的乡下,这简直是一座小型图书馆。小简从会拿笔就开始写故事,十几岁就写剧本、写小说,把邻居们的糗事、八卦、荒唐言行全部编进自己的故事里自娱自乐。她母亲看着这个整天窝在角落写写画画的女儿,忍不住吐槽:“这丫头除了写作,啥都不会。”父亲却坐在壁炉另一边,头也不抬地说了一句:“让她写。”
二十岁那年,她遇到了传说中那个“真命天子”。对方叫汤姆·勒弗罗伊,一个爱尔兰小伙,年纪轻轻,聪明、英俊、穷。他来简家附近走亲戚,在舞会上认识了简。两个年轻人一见钟情,聊书、聊戏、聊人生,花前月下,难舍难分。但两家都穷得叮当响,汤姆家里指望他娶个有钱老婆,帮衬家里的弟弟妹妹;简家里也指望她嫁个有钱老公,至少别给娘家添负担。爱情输给了现实,汤姆转身走了,后来娶了别人,一路做到了爱尔兰首席大法官。简终身未嫁。很多年以后,她给侄女写信,信里有一句话,像一把刀:“所有的小说都该有个圆满结局,但生活不是。”
从那以后,她的小说里写尽了爱情的理智与情感。最出名的那本,当然是《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乡绅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班纳特,遇上了富家子弟达西先生。达西第一次见面时傲慢得要命,不肯跟乡下的姑娘跳舞,说她们“入不了他的眼”。伊丽莎白当场记仇,后面又听信了坏人的挑拨,对达西恨之入骨。达西第一次求婚时,她劈头盖脸地骂:“就算全英格兰的男人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说完扭头就走。达西被骂懵了,回去痛改前非,默默帮她家解决了天大的麻烦,然后在清晨的薄雾里,从田野那头走过来,再次向她表白。书里写到达西表白成功的那一刻,全世界都跟着松了一口气。后来电影版里,达西先生从晨雾中走出来的那个镜头,成了影史经典名场面。
简还写了《理智与情感》。姐姐埃丽诺代表理智,心里翻江倒海脸上波澜不惊;妹妹玛丽安代表情感,爱就轰轰烈烈,哭就撕心裂肺。谁都没错,但谁都得学会平衡。写这本书的时候,简才二十出头,却像一个活了几辈子的老人一样,把两种性格写得入木三分。
还有《爱玛》。女主人公爱玛是个有钱有闲的姑娘,信誓旦旦地说“我这辈子不结婚”,然后热衷于给别人做媒,结果做来做去,把自己做进去了——真香。简自己没结婚,却把“不婚主义”女孩的心理写得绝了:不是不想,是没遇到对的;不是嘴硬,是心里比谁都清楚。
可她的书在当时并不好卖。出版商嫌她的故事太“小众”,没战争,没阴谋,没贵族豪门的大起大落,翻来覆去就是乡下三四个家庭之间的喝茶、舞会、闲聊。第一本《理智与情感》是她哥掏钱自费出版的,封面上只写了“一位女士著”。后来《傲慢与偏见》卖出了第一版,她总共赚了一百一十英镑,差不多相当于当时一个女佣整年的工资。她一辈子没出过远门,最远去过伦敦看姐姐,去过海边散心,所有的小说素材,都来自她生活的那个巴掌大的乡村。
一八一六年,她开始生病。浑身疼,越来越瘦,走几步路就喘不上气。她以为是风湿,其实是艾迪生氏病,一种肾上腺疾病,在当时无药可医。她疼得拿不动笔,就口述给姐姐卡桑德拉听,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硬撑着把最后一部小说《桑迪顿》开了个头。没写完,就倒下了。
一八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四十一岁的简·奥斯汀死在姐姐怀里。临终前姐姐问她想要什么,她说:“我什么都不要,除了死亡。”卡桑德拉握着她的手,看着她闭上眼睛,然后剪下她的一缕头发,夹在自己的笔记本里,保存了一辈子。
她死后,哥哥亨利替她出版了《诺桑觉寺》和《劝导》,第一次在封面上公开了作者的真名——简·奥斯汀。此后近两百年,这六本小说从未绝版。从英国女王到纽约地铁里的上班族,从简·奥斯汀读书会的白发老太太到刷短视频的“00后”,所有人都在读她、聊她、改编她。她用过的小桌子、戴过的戒指、写过的信,都被粉丝当成圣物一样供着。
她一辈子没嫁人,却教会了全世界什么叫爱情。她一辈子没离开过英国乡村,却走进了全世界读者的心里。
不足之处,敬请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