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给予对方的转账,恋爱结束后通常会以民间借贷或者彩礼为由要求返还。
一.民间借贷的认定
无论是普通朋友还是情侣,要认定民间借贷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借贷合意、款项支付。
情侣间的特殊之处在于,出借方往往碍于感情,不好意思写借条。争议点就集中聚集在是否存在借贷合意。
二.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借贷?
1.最稳妥:借条+转账记录
只要借条是真实出具的,不是被胁迫的,有对应的转账凭证,就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2.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备注。
在亲密关系里,出于维系感情的需要,出借方未必会要求借款人出具正式借条,在双方的聊天记录,明确提到“借钱”“还你”的字眼,转账时备注的借款,也可被认定为借款。
3.分手后的追认
很多情侣分手后,一方考虑到对方的经济付出,对恋爱期间的款项出具欠条,是可认定为有效。
即使未形成书面的借条、欠条,若是在微信表示:“别在我面前提钱,谢谢你这段时间给我花的钱,你算清楚发给我,我以后还你,然后就两清了,我不想每天那么大压力,那么焦虑。你算算多少钱发给我”上述言语可以视为还款承诺。
三.哪些情况很难认定为借贷?
1.特定日期、特殊金额一般视为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
特定日期:国内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部分民族的节日,农历、阴历生日,国外节日情人节、圣诞节,双方恋爱纪念日等。
特殊金额、特殊数字:1314、520、666、888,特殊含义的数字,一般认定为赠与。
2.日常消费支出,通常算共同开销
如恋爱期间的一起吃饭、看电影、旅游等共同消费、同居期间的生活支出,按一般生活经验不认定为民间借贷。
3.亲密付,通常视为赠与
支付宝微信开通“亲密付”功能时,平台往往会有“赠与”或“赠送”的提示。若没有双方特别合意,亲密付通常是被认定为赠与。
四.大额转账如何认定
大额转账是实践中比较复杂、也最值得争取的情形。综合考虑因素:
1.是否超出情侣之间赠与、共同消费的合理范围。
2.如结合社会一般认知标准、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消费习惯,超出合理范围的。被告也具有一定的举证责任。
3.是否有彩礼、婚约财产的性质
如款项的转账时间是否发生在谈婚论嫁的期间、支付的金额是否与当地风俗相吻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