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写尽的是成年人的欲望世界,通篇多见情欲,少见真情。西门庆初见潘金莲,眼中只有美色与占有,两人甫一相识,便直奔肌肤之亲,全无半分情意铺垫。潘金莲一生辗转,在各色男子眼中,也多是情欲对象,从未被真正当作一个值得倾心、值得等待的人。
直到她遇见陈敬济,这段关系,才勉强算得上是《金瓶梅》里,最接近“先爱后性”的一段情愫。
初见:一眼惊鸿,不是情欲,是心动
陈敬济初见潘金莲,是真正的一见钟情。
书中写他猛然一见,不觉心荡目摇,精魂已失,只道是“五百年冤家相遇,三十年恩爱一旦遭逢”。
这与西门庆截然不同。
西门庆见金莲,是浪子见尤物,满心盘算如何得手、如何快活;
而陈敬济见金莲,更近乎宝玉初见黛玉般的恍惚与悸动,似是前世相逢,乍惊乍喜,先乱了心神,再动了情思。
相思:情最动人处,在求而不得
一段感情最珍贵的,往往不是得到,而是相思。
那是心意暗生、辗转反侧、求之不得的煎熬,是情感慢慢发酵的过程。未经此段酝酿,便如酒未陈化,寡淡无味。
陈敬济便真切经历过这一段。
金莲离去后,他默默回房,怏怏不乐,还口占《折桂令》以遣心怀:
“我见他斜戴花枝,朱唇上不抹胭脂,似抹胭脂。前日相逢,似有私情,未见私情。欲见许,何曾见许!似推辞,本是不推辞。约在何时?会在何时?不相逢,他又相思;既相逢,我又相思。”
一字一句,皆是少年心事,纯粹而笨拙。
试探:暧昧拉扯,最是撩人
试探,是男女之间最微妙的游戏,进进退退,猜猜测测,正因未说破,才有无尽念想。
潘金莲与陈敬济的试探,更像是两个懂情事的人,在分寸之间游走。
亲也亲了,近也近了,却仍不敢确定对方是真心,还是逢场作戏。
一只失落的绣鞋、一方贴身的汗巾,都成了彼此试探心意的信物。
陈敬济一心只要金莲的汗巾儿,金莲半嗔半喜,终究还是给了他。
一来一往间,情意早已暗通。
恋爱:整本书里,唯一像“谈恋爱”的模样
自那以后,两人算是真正定了情。
此后相处,竟有了几分寻常小儿女恋爱的模样:
潘金莲在李瓶儿处吃酒,特意叫陈敬济过来,故意拿大杯灌他酒,藏起他的钥匙,逼他唱歌给自己听。
陈敬济也温顺听话,任她捉弄、任她摆布,叫喝便喝,叫唱便唱。
旁人看在眼里只觉好笑,可懂的人都明白,这是热恋中才有的娇纵与欢喜。
李瓶儿一生沉浮,从未尝过这般恋爱滋味,自然看不懂这藏在嬉笑间的脉脉情愫。
《金瓶梅》里的女子,大多从未真正被爱过。
她们与男子的关系,往往跳过心意相通,直奔情欲主题。陌生之人,骤然亲密,看似热烈,实则空洞。
潘金莲便是如此,她始终处在情感饥渴之中,一旦被冷落,便觉空虚无依,并非天性放荡,而是从未被人以真心相待。
由爱生性,与由欲生性,云泥之别。
肢体的温存短暂易散,而真正的情感,才能抵达灵魂,留下长久的温度与记忆。
如果说《金瓶梅》里真有一段近似“恋爱”的感情,那大概就是潘金莲与陈敬济这一段。
只可惜,在欲望横流的世界里,真情本就稀薄脆弱,连作者兰陵笑笑生,也不敢将其定义为纯粹的爱,最终仍归之于色相痴缠。
潘金莲终死于武松刀下,陈敬济也落得横死收场。
一对痴人,一场幻梦。
正应了那句:
五百年冤家同兵解,三十载恩爱如雪消。